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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干部最大的危險是脫離群眾

2013年09月23日11:14  來源:青海日報

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精神懈怠危險、能力不足危險、脫離群眾危險、消極腐敗危險更加尖銳地擺在全黨面前,”其中,脫離群眾是最大的危險。習近平在今年6月18日召開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工作會議上強調,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以縣處級以上領導機關、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為重點。就是針對當前少數領導干部脫離群眾的現象做出的一個重要判斷,領導干部脫離群眾在很大程度上損害了黨的形象,傷害了人民的感情。因此,領導干部違背群眾意願和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需要切實糾正和防范。

領導干部脫離群眾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思想上背離群眾﹔二是行為上疏離群眾﹔三是工作上脫離群眾﹔四是生活上游離群眾﹔五是道德上失離群眾﹔六是作風上遠離群眾。其中,在思想、工作、生活三個方面表現尤為突出。

一是思想上背離群眾。隨著執政環境和條件的不斷改善,執政地位的居高臨下和掌控著執政資源,以及各種各樣的外部誘惑,少數領導干部對保持黨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失去了切身體會和認同,人生價值觀發生蛻變。一是不能以平等對待群眾﹔二是不能以公仆之身對待群眾﹔三是不能以“平常”之心對待群眾。

二是工作上遠離群眾。一些地方干群關系緊張、“政績工程”和“形象工程”頻頻上馬、群體性事件和腐敗案件頻發、政府公信力下降。具體表現在:一是領導決策與群眾需求不合拍﹔二是不傾聽群眾心聲,不征求群眾意見,工作得不到群眾支持﹔三是缺乏和群眾之間溝通,導致群眾不信任。

三是生活上游離群眾。極少數領導貪圖安逸享樂、不願到基層為老百姓服務,沉迷於燈紅酒綠,漠視民生疾苦,甚至為了官帽而違背民意、犧牲百姓利益的事件頻頻發生。其表現:一是對群眾合理訴求關注不夠,工作上處處刁難群眾﹔二是對群眾切身利益關切不夠﹔三是對群眾生活疾苦關懷不夠。

脫離群眾的問題雖然存在於少數領導干部身上,但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了黨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傷害了人民群眾的感情,降低了人民群眾對黨的信任度,削弱了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關系,嚴重影響了黨群干群關系的和諧。所以,這個問題必須引起高度警覺。

一、加強黨性修養,使領導干部不願脫離群眾。對待人民群眾的態度問題,從根本上說是黨性問題、世界觀問題。領導干部要經得起權力、金錢、美色的考驗,經得起各種風險的考驗,始終保持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正確對待個人的名譽、地位和權力。在工作中,自覺地從思想上尊重群眾、感情上貼近群眾、行動上深入群眾、工作上依靠群眾,把群眾滿意不滿意當作第一標准,端正對群眾的態度,增進對群眾的感情,提高貫徹群眾路線的自覺性。作為領導干部,不僅要認識到聯系群眾是工作的“最大優勢”,脫離群眾是“最大危險”,而且要認識到順應民意、尊重民權、化解民憂、維護民利是職責所在、黨性所需。因此,要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人本理念,“發展依靠人民”的工作理念,不斷增強貫徹黨的群眾路線的政治自覺和實踐自覺,以敬畏之心面對群眾,以感恩之心對待群眾,以赤誠之心服務群眾,用實際行動踐行黨的根本宗旨。

二、加強制度建設,使領導干部不能脫離群眾。要建立密切聯系群眾的長效機制。一是要建立領導干部聯系群眾的制度。就是要克服執政條件下黨和人民群眾在時間和空間上的客觀距離,使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真正走到人民群眾中間,了解民情,體察民意,切實解決群眾的問題和困難。為此,要在各級領導干部中提倡和建立駐點調研制度,要住農家院,吃庄戶飯,真正和普通群眾打成一片。隻有真正貼近普通群眾,才能走進人民群眾的心裡。二是完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切實發揮群眾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的作用,重點要把對領導干部聯系群眾的評價權交給群眾,把是否獲得群眾認可作為檢驗領導干部政績的重要標准,把群眾口碑作為評價領導干部工作優劣的重要依據,把群眾滿意不滿意作為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標。建立這樣一個制度,就是領導干部在實現其政治抱負和人生價值追求的過程中,使個人追求與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實現有機結合,激勵和約束領導干部把自己在政治上的成長建立在人民群眾認可的基礎上。在這樣的機制保障下,領導干部隻有忠實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密切聯系群眾,制定和實施為人民群眾所認可的政策措施,勤政廉政,才是保証其政治前途的理性選擇。

三、把領導干部的任免權交給群眾,使領導干部不敢脫離群眾。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脫離群眾,群眾感觸最深,也最為痛心。群眾路線堅持得越好,群眾的民主參與程度越高,脫離群眾的干部就越沒有立足之地、藏身之所。要在干部的選拔任用上搞“陽光操作”,對於諸如選拔任用的程序和方法、擬定的職位和名額、用人的標准和條件之類的內容,要讓群眾心中有數,讓群眾來評判他們工作的好壞優劣。同時,還要進一步擴大群眾在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堅持和完善民主推薦、民意測驗和民主評議制度,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充分尊重群眾意願。凡多數群眾不擁護、不贊成的,堅決不能提拔重用。完善干部考核工作,把能否密切聯系群眾,真正為群眾辦實事,是否兢兢業業工作,作為干部考察的重要內容和使用的基本依據。對那些嚴重脫離群眾的領導干部,不僅不能提拔重用,而且要嚴厲批評,直到端掉“位子”,摘掉“帽子”。

四、改進工作方式,使領導干部在作風上不能脫離群眾。在現實生活中,有一些領導干部宗旨觀念淡薄,脫離群眾,更讓人們不能接受的是個別領導干部私欲膨脹,貪贓枉法,腐化墮落,激起了廣大干部群眾的憤慨。這些現象,雖然出在少數領導干部身上,但影響惡劣,危害極大,直接損害了人民群眾利益。為此,就要做到:一要加大事務公開力度。堅持以民主的作風讓民“參政”,不斷提高政治、經濟生活的透明度。對涉及多數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要廣泛征求群眾意見,自覺堅持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從人民群眾的實踐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特別是重大項目、重要工程的研究、論証和決策要吸收群眾參與,通過重大決策問計於群眾、難題攻關借力於群眾、檢驗成果求証於群眾,著力聚集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切實珍惜民力的決策正能量。二要實行工作重心下移。堅持以務實的作風為民服務,把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始終把群眾的利益挂在心上,促使領導干部深入基層特別是到經濟落后、問題較多的地方調研,對大量調研成果進行分析研究,力求客觀、准確反映社會輿論和民意動向,努力傾聽來自群眾的真實聲音。三要暢通民意表達渠道。在尊重群眾民主權利,擴大群眾在各項事務上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的同時,以加強社會管理創新為契機,通過領導接待日、意見箱、熱線電話、電視、網絡,實現領導干部與群眾之間的快捷溝通,實現干群關系的良性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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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宏毅、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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