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武漢召開部分省市負責人座談會時提出,要完善黨內制度體系特別是民主集中制,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如何利用解決“四風”問題的契機,構建為民務實清廉的長效機制、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今天刊發的學者觀點,從民主集中制這一角度分析,希望能給大家更多啟發。
——編 者
形式主義隻圖虛名,不務實效,勞民傷財﹔官僚主義凌駕於群眾頭上做官老爺﹔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則赤裸裸地追求物質享受,將埋頭苦干的工作作風丟到九霄雲外。
為什麼會出現背離群眾路線的“四風”?仔細推究,“四風”之首是形式主義,其實質是為己不為民,而形成“四風”的根本原因則是黨員干部的選、用、任以及激勵機制存在不足。
如何以實際行動密切黨群關系、取得群眾滿意的實效呢?實效有短效、長效之分,因此實現方法也有兩種:一種是階段性的集中教育活動,通過學習動員等,比較容易收到階段性的實效﹔另一種是通過結構性的制度建設實現長久的實效。此次教育實踐活動要求“整改落實,建章立制”,意味著我們不僅要在一段時期內集中解決突出問題,也要從制度上保証群眾路線的實現,追求長效。這個制度就應是民主集中制。
毛澤東曾指出,“先民主,后集中,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領導同群眾相結合。”民主集中制不僅僅適用於黨的組織生活,也適用於群眾路線。隻有將民主集中制廣泛應用於群眾工作,才能真正貫徹群眾路線。應當說,民主集中制是建設社會主義民主的最根本方法和最有效途徑,而群眾路線的實質就是最廣泛的社會主義民主。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兩者該怎麼結合?是民主多一點還是集中多一點?“少數服從多數”,是簡單多數還是2/3多數?當贊成和反對人數相等時怎麼辦?“黨的上級組織要經常聽取下級組織和黨員群眾的意見”,“經常”又是多長時間一次?
還有,對於違反民主集中制的黨員干部沒有明確懲罰機制。由於缺乏具體的程序化規則,民主集中制執行得好不好,大多依賴於領導干部的個人能力和威信,民主集中制常常傾向於集中制。如何限制獨斷專行是一個現實問題,也是許多地方一把手應當思考的問題。這是某些黨員干部唯上的根源,也是黨員干部背離群眾路線的根本原因。
實效主義主張,應該首先確立正當而又可行的目標,根據目標選擇有效的制度,在實踐中檢驗制度的實際效果。如果我們在干部的選、用、任過程中實現充分的民主集中,不僅僅是在黨的內部建設民主集中制度,也將這一制度建設運用到群眾工作中去,我們就能促使黨員干部更好地把為民作為自己的價值追求。通過機制,讓服務群眾、為民造福的黨員干部得到更多的提拔,讓那些大搞“四風”的人無利可圖。長此以往,我們黨就能夠更好做到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
正因如此,從制度層面、法律層面建設民主集中制,方能把柔性原則變成剛性規則,讓民主和集中具體有機結合、黨的領導和群眾路線有機結合,從而有序擴大民主。這是群眾路線長效機制的關鍵所在,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民主的根本途徑所在。
(作者為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