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16時,省紀委公務用車檢查組來到太原市長風街與長治路交叉口,對聯組成員單位及系統的公務車輛進行檢查。僅兩個小時,檢查組就檢查了公務用車30輛,其中11輛車存在問題。
為切實規范和加強對公務車輛的管理,有效解決公務車輛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樹立維護政法機關和政法隊伍的良好形象,省紀委從5月20日開始,在全省成員單位和系統內啟動了為期兩個月的“公務車輛遵章守紀”專項檢查活動。專項檢查主要針對聯組成員單位及系統所有的公務車輛在非執行公務時,違規使用警燈、警報器材﹔假牌、套牌、不遵守交通法規等交通違法行為﹔違反“八項規定”和“五條禁令”及在餐飲、娛樂、旅游景點、學校等場所亂停亂放﹔公車私用等問題。檢查組採取定期檢查與不定時抽查、明察與暗訪相結合的方法對全省各地市、縣(區)進行檢查。
目前,檢查組已對全省8個市進行了檢查,共檢查公務車輛230余輛次,對發現的出車手續攜帶不全、亂停亂放、公車私用、假牌套牌等問題進行了糾正,並交由當地交通執法等部門進行嚴肅處理。在依據《交通安全法》和相關《實施條例法規》予以處罰的同時,通報車輛所屬單位並向省紀委領導報告。檢查組要求各地成員單位要以此次公務用車專項檢查為契機,以人民滿意為根本,增強駕駛人員遵章守紀意識,牢固樹立安全行車、文明駕駛、禮讓三先的良好風氣,使公務車輛真正成為 “遵章守紀”的典范,確保公務車輛管理使用制度落到實處。(趙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