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路線是中國共產黨的政治路線、組織路線和工作路線。在當前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之際,認真梳理和了解黨的群眾路線的思想是如何萌發的,其概念是怎樣提出來的,群眾路線的理論又是怎樣形成確立的,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作用。
群眾路線思想的萌發
早在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就有了群眾路線的思想萌芽。黨在建立不久時,就提出黨的任務是為了中國廣大人民利益而奮斗,黨的革命活動要聯系群眾,發動群眾,開展群眾運動。1922年,黨的二大制定的《關於共產黨的組織章程決議案》提出,“我們既然是為無產群眾奮斗的政黨,我們便要‘到群眾中去’要組成大的‘群眾黨’”(《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一冊,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第90頁)。1925年2月,黨的四大制定的《對於職工運動之議決案》指出,要“盡力發展我們自己黨的組織,力求深入群眾。”(同上,第346—347頁)同年10月,在《中國共產黨擴大執行委員會決議案》中關於《組織問題議決案》裡更強調了群眾工作的重要性,“中國革命運動的將來命運,全看中國共產黨會不會組織群眾,引導群眾。”(同上,第472頁)
在這一時期,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很早就開始注重調查研究,深入實際,聯系群眾。在1925年12月寫的《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1927年3月寫的《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等文章中,毛澤東批評了當時黨的個別領導者脫離群眾、壓制群眾、做官當老爺的惡習流弊,逐步開創了聯系群眾、深入群眾、依靠群眾的清新風氣。
群眾路線概念的提出
在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1928年7月黨的六大制定的《政治議決案》規定,“黨的總路線是爭取群眾”(《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四冊,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第314頁)。同年10月,李立三根據六大路線的精神和要求,在同江浙地區負責人談話時提出,“在總的爭取群眾路線之(下),需要竭最大努力到下層群眾中去。”(轉引自《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注釋本(修訂)》,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565頁)這裡出現了“爭取群眾路線”的提法,它與六大的“總路線是爭取群眾”完全吻合。顯然,“爭取群眾路線”的提法,已經高度接近於“群眾路線”的概念,同時,也表達出了“群眾路線”的根本要求就是一定要“竭最大努力”深入群眾的深刻含義。
此后,由周恩來在1929年9月28日主持和審定下寫成的《中共中央給紅軍第四軍前委的指示信》中,以題為“紅軍與群眾”的專節的篇幅,論述了包括軍隊在內的黨和群眾的關系問題,並且強調,“關於籌款工作,亦要經過群眾路線,不要由紅軍單獨去干。”(《周恩來選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36頁)“沒收地主豪紳財產是紅軍給養的主要來源,但一定要經過群眾路線”(同上,第39頁),“對於需用品可漸次做到由群眾路線去找出路” (同上,第40頁)。這封信所闡述的黨、軍隊和群眾的關系以及前后三處第一次明確地提出“群眾路線”的概念,實際上奠定了黨的群眾路線的基礎,說明了共產黨提出群眾路線,就是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即黨要從群眾的實際出發,深入群眾,發動群眾,為群眾謀利益。同年12月,毛澤東據此在《紅軍第四軍第九次黨代表大會決議》中指出:“一切工作在黨的討論和決議之后,再經過群眾路線去執行。”(轉引自《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注釋本(修訂)》,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565頁)
群眾路線理論的確立
進入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以后,毛澤東更加注重群眾路線問題。1933年6月,毛澤東在《查田運動的群眾工作》中指出:“隻有……動員廣大群眾,才能使查田運動得到完滿的成功。一切不做宣傳或宣傳不正確、不認真、不普遍,查階級、通過階級與沒收分配不按階級路線與群眾路線,不得群眾贊助與同意,都不能使查田運動收到成績,反會使群眾不滿,阻礙查田運動的進行。”(《毛澤東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74頁)1934年1月,黨在江西瑞金召開第二次全國工農兵代表大會,毛澤東在會上做了《關心群眾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的報告,指出:“我們應該深刻地注意群眾生活的問題,從土地、勞動問題,到柴米油鹽問題……一切這些群眾生活上的問題,都應該把它提到自己的議事日程上。應該討論,應該決定,應該實行,應該檢查。要使廣大群眾認識我們是代表他們的利益的,是和他們呼吸相通的。”(《毛澤東選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38 頁)這些論述都強調了,黨的組織和黨的干部一定要關心群眾,依靠人民,和人民打成一片,那樣的話,群眾就會毫無保留地支持我們,任何困難就都會被我們克服,任何敵人最終壓不倒我們,而隻能被我們所壓倒。由此闡明了實行黨的群眾路線巨大的政治作用和意義。
到了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在延安開展了著名的整風運動,在全黨掀起了大規模的反對教條主義、主觀主義和官僚主義的斗爭。1943年6月,黨中央通過了毛澤東撰寫的《關於領導方法的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馬克思主義的科學領導方法,即“一般和個別相結合”,“領導和群眾相結合”(《毛澤東選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97頁)的方法,要求“在我黨的一切實際工作中,凡屬正確的領導,必須是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毛澤東選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99頁)毛澤東把黨的群眾路線與馬克思主義的辯証唯物論和歷史唯物論有機統一起來,深刻闡述了群眾路線的哲學思想基礎,表述了群眾路線“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基本工作方法。這表明,黨的群眾路線理論已經形成、確立。
(作者系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載《中國組織人事報》(2013-07-08 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