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監督】社會監督,指社會群眾團體和組織以及輿論機關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遵守國家法紀的監督。包括各級政協、民主黨派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的民主監督,以及網絡、報刊、電視、電台的輿論監督。這種監督是一種最廣泛的監督形式。它依據我國憲法規定的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原則,採用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或檢舉的形式,對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和不良作風進行批評監督。社會監督有著重要的監督作用,但也有其局限性,即社會監督不具有強制力,監督容易失之隨意,尤其是難以使監督及時進入具體的執法過程,監督的效力缺乏剛性的制度保障,監督的效果滯后等。對於社會監督中提出的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或檢舉,受理機關必須及時調查研究,依法做出認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