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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反對和制止在統計上弄虛作假的通知

(1998年2月16日)

2013年05月30日08:47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為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我國統計工作進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從總體上保障了統計數據的科學性和可靠性,為黨和國家實行科學決策和宏觀管理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幾年來,一些地方和部門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在統計上虛報瞞報,弄虛作假,致使有些統計數據與實際情況相差甚遠。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是:有些地方和部門的領導干部背離黨的實事求是的原則,訂計劃、辦事情不從實際出發,好大喜功,盲目追求高指標,迫使下級弄虛作假﹔有的黨性原則不強,思想作風不正,法制觀念淡薄,本位主義和個人主義嚴重,利用虛假數據爭名謀利﹔有的工作飄浮,對弄虛作假者不檢查、不追究,甚至袒護縱容。各級領導干部要清醒地認識到,在統計上弄虛作假是一個嚴重的政治問題,是一種危害性極大的腐敗行為。這種行為,嚴重違背黨的思想路線,敗壞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助長地方、部門保護主義和極端利己主義,影響國家決策的科學性和中央的權威,妨礙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引起了人民群眾的強烈不滿,必須堅決糾正。經中央領導同志同意,現就堅決反對和制止在統計上弄虛作假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堅持實事求是,確保統計數據的准確性和科學性。統計是國家實行科學決策和現代化管理的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准確、及時、全面的統計數據對正確分析國民經濟的運行態勢,保障社會的健康發展至關重要。統計工作搞不得半點虛假。當前,一些部門和地區搞不切實際的達標升級活動,某些指標訂得過高,誘發統計數據不實。各地區、各部門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建立目標管理責任制,一定要從實際出發,不能不顧客觀條件,急於求成,盲目追求和攀比增長速度,層層壓高指標。絕不允許由於實際執行結果與上級下達或者自身制定的指標特別是責任目標不相符合而編造虛假數據,或者強令統計機構、統計人員篡改統計數據。統計機構、統計人員必須堅持實事求是,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統計上弄虛作假。
  二、進一步健全統計機構,努力提高統計人員素質。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健全統計機構,切實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中央國家機關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以及企事業組織,也要根據統計任務的需要配備必要的統計人員,並指定統計負責人。要加強各級統計部門領導班子建設,切實把那些政治上強、有事業心和責任感、熟悉業務的同志選進領導班子。要加強對統計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技術教育,提高素質,實行持証上崗制度。
  三、嚴格執行《統計法》,嚴肅處理在統計上弄虛作假的行為。各地區、各部門要採取措施,大力宣傳、認真組織學習《統計法》,增強法律意識,提高依法辦事的自覺性。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執行《統計法》,支持和保証統計機構、統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任何人不得篡改統計資料或者編造虛假數據,不得強令或者授意統計機構、統計人員弄虛作假,不得對拒絕、抵制、檢舉在統計上弄虛作假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不得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在統計上的弄虛作假現象放任、袒護或者縱容。對違反者,要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責任。要把反對和制止在統計上弄虛作假,作為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級統計機構和廣大統計人員要增強責任感,嚴格按照《統計法》辦事,堅決同各種弄虛作假行為作斗爭。
  四、全面客觀地考察領導干部的工作實績,不能單憑統計數據決定干部的任用。考察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工作實績,既要看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的成效,又要看精神文明和黨的建設的成效﹔既要看發展速度,更要看質量、效益和后勁﹔既要看近期的、局部的成果,更要看長遠的、整體的效益﹔還要考慮原有的工作條件和基礎,看干部主觀努力的程度。要正確評價干部個人在一個地方、一個部門取得成果中所發揮的作用,不能把集體的工作成績簡單地歸功於個人。絕不能把那些貪圖私利,弄虛作假,隻顧當前和局部利益,不顧長遠和整體利益,熱衷於搞短期行為的人選進領導班子,絕不能簡單地憑統計數據決定干部的任用和解決干部的職級待遇。對那些靠弄虛作假騙取地位的人,一經發現,就要堅決從領導崗位上把他們調整下來﹔對所騙取的各種榮譽和獎勵,要堅決予以取消。
  五、加強對統計工作的領導,加大監督檢查工作的力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要以查處在統計上弄虛作假為重點,認真組織統計執法檢查,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各級統計機構和紀檢、監察、司法等機關要依照國家法律和黨紀、政紀的有關規定,各司其職,協作配合,扎扎實實地抓好在統計上弄虛作假案件的查處工作。對那些置國家法律和黨紀、政紀於不顧,有意逃避或破壞國家統計監督,在統計上頂風作假的,不管涉及什麼地方、什麼部門、什麼單位、什麼人,都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對於典型案件特別是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各級黨委和人民政府必須予以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並適時通過新聞媒介予以曝光,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民政府和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接到本通知后,要認真組織一次檢查,找出本地區或本部門在統計上存在的問題,研究提出貫徹落實本通知的具體措施,並將檢查的情況於1998年年底前報告黨中央、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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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新玲、孫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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