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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具体整改事项

2013年12月28日12:39  来源:解放日报

二、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从严管理干部

  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并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党校党性教育的意见》,强化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和党性党风教育,明确学制在1个月以上的党校主体班次,必须设置专门的党性教育教学模块。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市委领导带头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经常与区县、大口党委、委办局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了解干部思想动态,研究有关地区、部门、单位班子建设问题等。

  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制定《关于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开展抽查核实办法(试行)》,对部分市管干部和所有拟提任为市管干部的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内容进行抽查核实,抽查核实结果作为对干部纪律性、诚信度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参考依据。制定《上海市各区县和市委市政府各委办局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办法(试行)》,组织开展部分区县、委办局党政正职每年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并接受市纪委委员民主评议工作。制定《上海市实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办法>》,明确组织实施途径,健全监督检查办法,落实责任追究方式,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严格干部人事制度,进一步规范市管干部退休审批工作;推动市管干部工作调动后,严格执行及时转移工资、组织、行政等关系的规定。规范法官、检察官与当事人、律师、特定关系人的接触交往行为。规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依法制约的内容、形式、程序。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开展党政机关公务车“小号牌”专项整治,全部更换为普通牌照,杜绝特权车。

  进一步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成立市委调研组,深入市级机关、区县、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打破体制界限、所有制界限和身份限制,打破条块分割,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任用一批、交流一批、培养一批,为上海创新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生力军。按照“面向基层、面向实践、面向群众”要求,制定并进一步落实干部丰富基层工作经历的制度,继续推动机关干部到基层一线任职、挂职,除个别特殊专业岗位外,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市级机关处职干部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拓宽干部培养渠道,有计划地选送优秀年轻干部到市长咨询会成员等跨国企业的国(境)外总部参加实务培训,提高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能力。继续推进在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录公务员。完善干部交流任用制度,探索建立全市干部交流平台,组织市级机关与区县干部双向交流任职,疏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干部人才交流任用渠道,加大对各系统、行业、部门干部在全市面上统筹选拔任用力度。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若干意见,根据竞争类、功能类、公共服务类等不同类型企业,完善市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有别于党政机关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制定本市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管理办法,实施市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强化契约化管理。规范企业领导班子职数等事项。制定加强对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垂直兼职监管的规定。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制定关于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和关于市管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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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金雪、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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