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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北京市答复有关户籍管理、房产调控等网友意见

2013年12月13日08:14  来源: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网友“北京市民”留言:强烈呼吁给已经出生的孩子无条件落户。北京有很多这样黑户孩子,没有户口无法上学。因为缴纳不起巨额社会抚养费,孩子没有户口和身份,到上学年龄,却被拒之门外。即使有病也无法挂号看病,买火车票都要实名制。

回复意见: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随后北京市政府颁发的《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违反《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持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明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政策规定,北京市公安局在《北京市公安局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中明确规定,本市新生儿凭计生部门开具的生育服务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等相关材料办理出生登记户口。针对网友提出的问题,下一步,市有关部门将依据国家计生政策的调整,及时创新推进首都户籍管理政策发展,依法依规前提下合理解决违法生育子女入户问题,以适应人民群众的各类实际需求,确保本市新生儿落户的基本权益。

4.网友“车辇店胡同11号”留言:北京二环内有许多筒子楼、简易楼在胡同里。把街面搞得倒是好看,胡同里的筒子楼、简易楼这么多年都没人问。在市长信箱留言、贴图都转到街道答复。街道的答复千篇一律,情况没有得到任何改变,群众路线了,请北京市的领导们听到百姓的心声,给我们一个明明白白的答复。切实可行的措施。治理筒子楼、简易楼。该拆的拆,能改造的改造。

回复意见:

北京市政府在2012年1月21日发布的《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中,已明确将1990年以前建成的、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落后、功能配套不全、没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老旧小区(含单栋住宅楼),纳入综合整治的范围。简易楼和筒子楼均包含在上述整治范围内。

2012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和市国土局,结合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快简易住宅楼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2〕18号),通知中明确,简易住宅楼改造工作由各相关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实施主体负责具体落实;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负责指导和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对于已纳入征收范围、旧城人口疏解范围和危改区域内的简易住宅楼改造,由原实施主体实施,具体改造流程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其余简易住宅楼,由属地区人民政府与产权单位协商确定有相应开发资质的市、区属国有企业作为实施主体。各相关区结合辖区实际,按照一事一议、一楼一策的原则,制定简易住宅楼改造计划,明确简易住宅楼的改造及安置方案、资金平衡方案、安置房产权性质、剩余住宅性质及分配方式、年度改造计划及总体完成时间等,并报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由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进行逐一核准,并按楼栋下发核准文件。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公室在安排2012和2013年全市综合整治任务时,分别按节能改造、抗震加固、简易楼改造和小区环境整治4个独立项目,向各区县下达了任务指标。

在2012年至2013年期间,我市已启动改造或完成拆除市区产权简易楼71栋、5.93万平方米;另有32栋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目前市区产权简易住宅楼存量为600余栋。网友指出的二环内简易楼数量多是事实,根据目前掌握的全市简易楼台账显示,东城和西城简易楼数量占全市简易楼数量的一半以上。

近两年,各区县都在按照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公室的要求,认真研究简易楼改造问题。虽然由于牵涉改造资金数量大,安置房数量不足,以及简易楼多位于密度较大平房区或坐落于规划中的道路、绿地上等原因,实施起来还存在较多困难,但仍要求各区县按照一楼一策的原则,充分运用好现行的各项政策,制定并上报2014年简易楼改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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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权娟、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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