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文 藏文 维文 哈文 朝文
      手机官网
    
站内搜索:

主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群众路线网

徐立毅:以群众观指导社会矛盾调处

2013年09月30日10:34  来源:浙江日报

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新时期如何更好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刻把握群众路线的精髓,创造性地将群众路线融入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实践,是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课题。近年来,我们坚持以党的群众路线,努力探索构建社会矛盾联调联处工作大格局。

充分认识群众路线在社会矛盾调处中的现实涵义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我们党的核心理念,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我党90多年来薪火相传的“传家宝”。社会矛盾的本质是各阶层间、各主体间的利益冲突,矛盾调处的实质就是利益的博弈和分配过程,就是协调群众利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探索构建社会矛盾调处工作大格局,客观上需要我们以群众观点统揽全局,以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衡量标准,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

贯彻群众路线,就要细心倾听群众呼声。树立群众观点,增进与群众的感情,随时听取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情绪,更新调解理念,努力做到事结人和。树立换位思考理念,体谅当事人难处,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就业保障、房产销售等领域的矛盾纠纷,用群众听得清、听得懂、听得进的方式来调解,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群众真切地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和公正,赢得群众的信任。

贯彻群众路线,就要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全区近2000名以群众为主体的专兼职调解员的作用,有效解决涉诉矛盾纠纷,切实把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建立重大案件调解征询民意制、网络民意收集处理制,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培养调解员的群众意识,增强调解员掌握群众心理、使用群众语言、疏导群众情绪、处理群众诉求的本领,提高厘清事实、情法并用的能力。

贯彻群众路线,就要以群众满意为首要标准。坚持把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实际需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自身关切作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

准确把握社会矛盾调处的关键因素

最根本的是把握社会矛盾发展规律。当前,社会矛盾出现了新变化,其最显著的特征表现为群体性、关联性、复杂性。群体性体现在当一些社会突出矛盾在某一时期、某一范围,反映了部分群众的共同思想感情、共同利益关系、共同意愿要求时,如果这些自发的、零散的、轻微的矛盾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就会转化成自觉的、有组织的群体性事件,特别是社交网站、微博等新媒体的运用,使动员和组织工作不仅变得轻而易举,而且低成本、易隐蔽、高效率。关联性体现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热点问题相互关联、合理诉求和无理取闹相互纠集、经济利益诉求与维护民主权利相互叠加、群众的自发行为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相互交织时,容易引发社会矛盾激化。复杂性体现在社会矛盾涉及面广、错综复杂,尤其集中在民生改善、权益保障和利益冲突及纷争等领域的矛盾,之所以激化,不少是因为管理者仅仅看到社会矛盾表面化的利益冲突,而看不到利益背后的权利诉求,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致使本应妥善处理的问题激化,甚至有的局部矛盾演变成全局性矛盾,非对抗性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

分享到:
(责编:杨丽娜、谢磊)

相关专题

中央精神

理论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