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民意回应关切认真践行群众路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设置是否合理?被征收房屋补偿计算方式是否科学?对房屋权利人的保障是否到位?为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政府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并在《新疆日报》、《乌鲁木齐晚报》及天山网、新疆建设网上发布听证公告,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听证会发言人及旁听人,引起强烈社会反响, 80人踊跃报名。近
2013年6月6日,立法听证会在乌鲁木齐召开,来自社会各界的听证会陈述人共14人。其中被征收人代表5人、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代表2人、征收机构2人、公司职员1人、律师1人、大学教师3人,参加旁听的人员有公司职员、退休工人、教师、个体户、学生等各界人士,其中年龄最大的80岁、最小的23岁。此外,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法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以及新闻媒体等80多人列席听证会。
听证会上,代表们围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程序设置是否合理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被征收房屋补偿的计算方式是否科学、符合实际,以及对房屋权利人的保障是否到位等主要议题,发表各自观点,建言献策。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等陈述代表,从征收补偿程序的规范性、法律条文的严谨性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乌鲁木齐房产局、新疆农业大学、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等代表对被征收房屋补偿计算方式各抒己见;新疆标准件厂退休职工等被征收人代表也通过自身经历对《草案》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均表示,将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对《草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正式的实施办法有望年内出台。
从听证会现场代表们的发言以及各方互动情况来看,这次听证会取得了良好效果。群众的诉求和想法得到充分表达,职能部门也通过与市民代表面对面交流的机会,获得了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
通过这样的良性互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充分认识到,只有切实践行群众路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才能使各项工作更加符合社会实际,符合群众要求,从而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争取到更多的群众支持。如此形成良性循环,我区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果。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结合当前正在有序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厅将按照活动的要求,切实践行群众路线,努力增强宗旨意识。在各项工作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上,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最大限度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促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