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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二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014年01月28日14:42  来源:南方日报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在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参加范围主要是:各地级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各地级市、县(市、区)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各地级市、县(市、区)党委各部委、直属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乡镇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及党员。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与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具体复杂,群众期望值高,任务更加艰巨。搞好第二批活动,对于巩固和深化第一批活动成果,确保活动不断取得实效、取信于民,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把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我省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

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与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衔接、上下联动,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紧紧抓住“四风”问题不放,始终把联系服务群众摆在首位,防止走神散光、避重就轻。以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二)坚持“六个更加注重”。准确把握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三)坚持两批活动统筹联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是第一批活动的延伸,要两批联动、接续推进,统筹好市县活动与乡镇村活动的关系,做到上级指导带动下级,下级监督评判上级。第一批活动单位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思想不松、力度不减,继续深入抓好整改,以落实到基层的整改成效检验活动成果;把查摆出来涉及基层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进行梳理汇总,提供给基层作为参考;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的服务,主动帮助基层解决问题。第二批活动单位要充分借鉴第一批活动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把整改的问题和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持续用劲、步步为营。

二、明确重点任务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突出反对“四风”这个重点,集中解决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要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导向评判落实活动重点任务的成效,把通过活动解决信访积案、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综合治理的成果,作为检验活动效果的重要标准,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一)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政绩观不正确,不敢担当,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市、县直属单位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弄虚作假等问题。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主要解决软弱无力,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不强,办事不公等问题。市、县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都要注重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

(二)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与民争利的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社会公平正义。

(三)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要扎实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使换届过程成为进一步联系服务群众的过程,以换届工作作为活动成效的重要检验。已经完成换届的村、社区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对新一届“两委”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就职宣誓作出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的承诺;尚未完成换届的要通过加强学习、听取意见、对照检查、立行立改,提高做好换届工作的认识,排查和解决影响换届的突出问题,确保完成换届任务。要加强对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干部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面,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建立和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党员服务中心,发挥党代表工作室作用,推广群众事务代办、民情日记、一站式服务、党员承诺践诺、党员志愿服务、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等做法,提升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水平。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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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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