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专家表示,《指导意见》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明晰了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重点举措,从中也可以看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几个鲜明特点。
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
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参加单位为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28个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15个副省级城市机关及其直属单位,15家中管金融企业、53户中管企业、31所中管高等学校。
根据《指导意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在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参加单位主要是: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未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高等学校、省属国有企业以及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中管金融企业、中央企业的下属单位和分支机构。
专家表示,这意味着第二批活动将涉及6900多万党员,33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超过14万个市、县、乡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工作部门。
范围变广、领域变宽、数量变大的同时,第二批活动的时间相比第一批也有所延长。根据《指导意见》,第二批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今年9月基本完成。同时,《指导意见》指出,“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专家表示,这些安排都将保证活动有质量地开展。
“教育实践活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具有普遍性和延续性,不会是一阵风,而是会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马庆钰说。
主题不变、镜头不换
《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主题不变、镜头不换。专家表示,这说明第二批活动的主要任务仍然是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
结合基层实际,《指导意见》详细列举了“四风”问题在第二批活动参加单位中的具体表现,树立起明确的“靶子”:
——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政绩观不正确,不敢担当,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
——市、县直属单位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