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事要具体分析
对人对事不要生拖活扯,具体事要具体分析。
——1970年3月杨善洲写在一张纸片上
延伸阅读:
“把事情搞准了,千万不要冤枉人”
杨春兰(板桥镇宗家山村村民) 讲述
1988年,我做贩卖猪的生意。有一天,我在集市上卖猪,被一个人拉住,一口咬定其中一头猪是他家的,说我偷了他家的猪,并叫来派出所的人。派出所工作人员听了报案人的话,当场责令我把猪还给人家,还处罚了我80元钱。被无缘无故戴上“小偷”的帽子,我怎么也接受不了,哭着找到当时住在板桥汉庄的地委工作组。
杨善洲知道这件事,马上让工作组与地委信访办公室的干部认真调查核实。他说:“把事情搞准了,千万不要冤枉人。”经过核查,事情很快真相大白。原来我在村里收的那头猪是别人偷了转卖给我的。杨善洲让村干部在村里开会说明情况,为我摘去了“小偷”帽子。后来,派出所的同志还向我道了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