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警总队直属八支队第一大队围绕“一个中心”、狠抓“两个强化”、重视“三个突出”,使全体民警、协警员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提高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规范执勤执法行为。
一、围绕“一个中心”,强化执法理念教育。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始终围绕“为人民服务”这个中心,引导民警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促使其明确为谁执法、为谁掌权和如何执法的法制观念,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执法随意性问题发生。同时,要求民警在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中,既做到执法有据、程序合法,又讲究执法艺术,坚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争取群众理解,做到亲民、爱民,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二、狠抓“两个强化”,促进执法水平提升。一是强化民警执法水平提升,组织民警开展执法规范化专题培训,重点对交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与群众沟通交流技巧、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等方面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民警自身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强化协警员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协警员培训,从职责任务、工作纪律、业务知识、职业道德和执勤礼仪等多方面,全方面提升协警员队伍素质水平。要求协警员在日常协勤工作中从细微处着手、从自身形象抓起,要做到语言、行为文明规范,树立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重视“三个突出”,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一是突出事故处理规范化,要求民警进一步规范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勘查工作流程,严格按程序规定办理,提升事故处理规范化水平。二是突出执法质量考评,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改进考评方式,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和监督相结合,定期考评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及时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问题苗头。三是突出执法监督,把执法监督贯穿于执法全过程,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完善执法告知制度,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做到执法依据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过程公开,防止执法随意性,规范执法执勤行为。
(欧阳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