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14年10月以来,各地强化监督管理,重拳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群众深恶痛绝的不正之风。
北京市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32起、32人,涉及金额234万元。
河北省整治公路“三乱”,重点对执法人员无资格、巧立名目、不按规定程序等问题进行处罚。对文化系统、民政系统、水务系统的非税收入管理及落实收支两条线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内蒙古自治区集中整治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利用工作之便搭车收费、垄断经营、高额收费等行为。
浙江省聚焦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集中力量抓好“三乱”问题整治。舟山市查处系统违规收费、机构垄断经营、行业超标准乱摊派等3大问题;湖州市重点查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7种行为;绍兴市治理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超限额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查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225起、14人,涉及金额126.3万元。
陕西省全省减少收费罚款项目524个,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1302起、354人,涉及金额5260.8万元。(记者李章军)
《 人民日报 》( 2015年04月03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