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武汉市纪委全会下发《关于严明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13条禁令杜绝春节期间腐败。(2月12日《荆楚网》)
逢年过节,是干部腐败和“四风问题”的易发高发期。地方纪委发布预防春节腐败的禁令,既是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也是为各级干部划出了作风要求的“红杠杠”,意在严明纪律,敲响廉洁自律的警钟,防止春节期间干部思想意识松懈,导致腐败和“四风”问题反弹,不失为刹住春节腐败歪风、维护党风党纪的好规定。
制度设计固然重要,但更要强调制度的执行力度。若制定出的制度规定执行落实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一纸禁令就会变成一纸空文。禁令一旦公布施行,就必须坚持做到监管要同步,追责要从严,始终保持禁令的力度和韧劲;同时各级干部也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积极配合,才能保证好禁令的“落地生根”。
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督促禁令落实,并完善监督机制,全面调动纪律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一旦发现违反禁令规定行为,及时举报曝光,推动禁令落实。对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的春节腐败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对顶风违纪、顶风作案者绝不姑息,对违反禁令的行为要坚决依纪严肃查处,问题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通过严肃惩处,保证禁令落实,让春节禁令成为干部不敢触碰的“高压线”。
另一方面,各级干部也必须严肃对待、严格落实春节预防腐败的禁令,要提高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禁令约束,带头执行纪律,率先垂范,人情往来坚持有节有度,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格做到令行禁止,不折不扣的将禁令要求执行到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坚持严于律己、清廉自守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家人、亲属和身边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一旦发现腐败萌芽必须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防止因为身边人违反禁令而引火上身。
唯此,才能让禁令真正发挥效力,彻底刹住官场春节腐败的歪风俗气,带动纠正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不断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让过年更有“廉”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