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现象是一种消极腐败行为,不仅会导致财政供养人员虚增,造成国家财政资金大量流失,损害公众利益,还制造了严重的社会不公。惩治“吃空饷”不能简单一退了之,而要拿出刮骨疗毒的魄力和勇气下“猛药”、用“重典”,针对不同的责任主体进行“一揽子”处理。
处理“吃空饷”的人。纵观这些年来,“吃空饷”现象的曝光不在少数,既有边上学边挣工资的“娃娃官”,又有退居二线不上班的“老干部”;既有留职不停薪“下海人”,又有在编却不在岗的“隐形人”,还有死亡不注销的“不老翁”。在处理“吃空饷”人员时,不能轻描淡写、从轻发落,而要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停发工资、停发待遇、限期返岗、下编解聘、注销名册等措施分门别类进行整治。不但要把吃的空饷吐出来,还要把编制让出来,把其清出去。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运用法治思维,依法进行法律制裁,让“吃空饷”的人吃不了兜着走,把依附在国家财政资金上的“寄生虫”揪出来、送进去。
处理“要空饷”的人。但凡能够吃上空饷的人不是一般的人,往往是有背景、有门路、有关系的人,其背后都有权力庇护的影子,都有幕后力推的黑手。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自己的权力影响,违背党性原则,滥用权力寻租,千方百计为自己的子女配偶等亲属“吃空饷”打招呼、找门路,为挂名饷、冒名饷、假病饷等披上合法外衣。一些干部面对组织的核查,总是遮遮掩掩,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实情,与组织上“躲猫猫”,企图浑水摸鱼、蒙混过关。打蛇打七寸,抓事抓要害。对有亲属吃空饷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顶风违纪者,不得提拔重用。对那些利用自己权力和影响为自己亲属索要空饷的幕后推手,要敢于“拔出萝卜带出泥”,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处理“发空饷”的人。按理说,一个单位的编制人数、出勤状况、年度考核、工资发放等情况都是有据可查的,单位主要领导也是一清二楚的。但一些单位主要领导责任意识淡薄,怕得罪人、当好老好人,将国家财产当作顺水人情,对那些违纪违规吃空饷现象熟视无睹、听之任之,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出现上下联手、利益交换的现象,为“吃空饷”行方便、打掩护、搞照顾。对那些包庇“吃空饷”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行严肃处理,按“吃空饷”数额的数倍扣发单位公用经费,并从严追究主要领导及有关责任人责任。超过清理期限若发现单位仍有人“吃空饷”情况,则对主要领导实行撤职处分。
整治“吃空饷”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坚持预防与治理相结合,建立有力的惩戒体系,举一反三,从严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连带一批追究一批,切断“吃空饷”的利益链条,不留尾巴,不留死角,让“吃空饷”问题斩草除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