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扶贫点工作时,因为需要维修村小学,便与七八位老乡到林场伐木。选定一棵树,轮番下锯,一会儿便将其放倒。问题来了,怎么抬回去?整棵抬,七八个人出力不均,走山路难免蹒跚磕绊。一位老乡说:“我们乡下有个说法,锯断的木头好抬!”于是,削枝留干,按所需尺寸锯成四截,分组扛抬,一起往回赶路。不到四个小时,四截木头整齐地码放在村小的操场上。
锯断的木头好抬,恰在说明责任清晰的事情好办。“事无定分,则人人各诿其劳而万事废;物无定分,则人人各满其欲而万物争。”古代士大夫把事、物皆有“定分”作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要务。企业管理实施“泰罗制”,划定工序,明确责任,大幅提高了工厂生产效率。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责任到户、权益到人,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让数亿农民解决温饱、迈向小康。可以说,明晰责任能定纷争、增效益,甚至能创造传奇。
经过教育实践活动的洗礼,一些党政机关清风吹拂。首办责任制、包访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明责授权的制度相继实施,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大为减少。然而,不正之风,树倒根存。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身边同事居住的小区出现违章建筑,他在政府部门“向下交办”的回应中,从区政府追问到城建局,再追问到街道办,历时近两月,最终得到答复是“没有执法权”。基层治理中,如此这般的推来挡去,问题依然积压,让群众感到心凉。
切莫小看这种推诿扯皮现象,它似乎有一种“魔力”。事情一旦陷入“推”的旋涡,简单会变得复杂,容易也会变得困难;人一旦遇上“推”的循环,热情再高也会冷却,信心再足也会泄气。要战胜它,你必须意志特别坚强,耐力特别出众。不然,只能望“推”兴叹。
推诿扯皮的存在,规章制度的不合理常是重要原因。有的制度要求齐抓共管,但各方责任不明,谁也不去管;有的规定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让人生出把问题推出去了事的惰性;有的机制脱离实际,担心实行起来引发矛盾,管理者只好消极等待。从这个角度看,完善制度,是作风建设的题中之义。但必须看到,任何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适用性都只是相对的,不可能什么都规定清楚。一些干部没有责任意识,即使“木头”锯断了、责任清楚了,还是不愿把“木头”往肩上抬,又怎能去归咎制度呢?有的人在其位不谋其政,碰上矛盾绕道走,遇到群众诉求躲着行,面对这样缺乏担当的干部,惟有坚持严格督查和严厉问责,方能促其认真履责不虚蹈。
“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习近平总书记的告诫,对于那些缺乏担当的人不啻一记当头棒喝。从面对任务的那一刻起,就明晰责任、勇担责任、牢记责任,这既体现价值观,也是为政者重要的方法论。
《 人民日报 》( 2015年01月30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