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眷顾,人皆有之,没有谁生活在真空中。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眷顾,究竟是私事私办,还是私事公办?是花一己之费,还是慷公家之慨?是以普通人身份,还是利用特殊地位?
社会学上有个“角色失范”理论,讲的是每一种社会角色都有一套与之关联的社会标准,每个角色按标准行事,社会才不至于失序失常。领导干部的亲朋好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虽然并不执掌权力重器,在身份上却有着特殊性。没有一定的规矩约束和教育引导,稍不注意就可能逾矩失范、开败事之端。
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要求,发人深省。正所谓“人不以规矩则废”,党员领导干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必须管好自己的身边人,常打预防针、架设高压线。尤其是,要坚决防止家人朋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正常工作进行,决不纵容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为公则利、为私则害。在近年来查处的案件中,“一人当官、全家腐败”的事例不胜枚举。有的主政一方,爱人孩子经商办企业,包揽工程、批发项目,套取巨额利益;有的搞“一家两制”,“前门当官,后门开店”,家人跟着一起大发横财,自己成了“权钱交易所所长”,担纲“腐败共同体”的“轴心”。对身边人的胡来不加约束纠正,甚至打气撑腰,到头来的结果只有一个:同堂受审、身败名裂。“一朝得势万人捧,一夕落魄众人唾”,权力成就一个人,也足以毁掉一家人,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亲情友情是最可宝贵的感情,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谁没有个三亲四故?在一个人功成名就后,谁不想好好回报亲朋?亲情眷顾,人皆有之,没有谁生活在真空中。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眷顾,究竟是私事私办,还是私事公办?是花一己之费,还是慷公家之慨?是以普通人身份,还是利用特殊地位?如果分不清界限,只想着如何补偿家人,怎样回报亲朋,“不贪污受贿,给家人安排个工作总行吧?”“不奢靡享乐,让家人经商办个企业应该可以吧?”这种纪律、规矩上的松懈,为权力变现大开绿灯,让官商勾肩搭背有了可能,也会将家庭幸福推到铤而走险的悬崖。
不可否认,在我们这个极为重视“差序格局”的社会中,来自亲朋好友乃至骨肉至亲的求助请托,非常容易碰到。在情与法、情与规的取舍上,难免遭遇“行不两全,名不两立”的两难,以及“面子过不去”“亲情过不去”的纠结。然而,价值选择上看似复杂,其实取舍并不艰难,关键就看能不能坚守住党性立场,把握住法纪底线。讲亲情义务,奉公守法、遵规守纪是基本的原则。一事当前只看亲疏远近不管原则有无,利益关口只顾人情长短不管法纪规定,结果必会是亲情绑架公权,私利盘剥公益,走上违法违纪之路。
清朝官场就流行过“莫用三爷,废职亡家”的劝进之言,所谓“三爷”,指的就是“子为少爷,婿为姑爷,妻兄弟为舅爷”。在更为重视法治原则的今天,基本的回避原则和廉政准则,是不容逾越的从政底线。清廉不是亲情之殇,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见担当,从政要做什么,给家人留下什么,给老百姓留下什么,心中一定要有清晰的答案。自己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党内纪律,也用廉洁从政准则严格要求家人,才能理顺为民与为己的价值排序,从盘根错节、无孔不入的亲族关系、裙带关系中跳脱出来,真正实现小我与大我的相得益彰。
权力这杯酒,不是谁喝都会醉,只要站稳了脚跟、立定了心思、守住了规矩,有油水的地方再滑也不会跌倒。习近平总书记担任地方领导干部时,每到一处工作,都会告诫亲朋好友:“不能在我工作的地方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能打我的旗号办任何事,否则别怪我六亲不认。”在干部大会上他也郑重表态:不允许任何人打他的旗号谋私利,并欢迎大家监督。如此立身以正、严格要求家人和干部,值得广大干部细细体味和践行。
(本系列评论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