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钉子”的存在,不是能力问题,而是思想作风问题。本质上,依然是对群众诉求的漠视,对法定责任的怠慢
近日,编辑部收到一封实名举报信,来自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花加拉嘎乡伙力伙村的几位村民。一是控诉早先举报的村委会主任贪占公款,虽被查处证实,乡纪委做出了“退还处理”的意见,但村主任逾期并未“退还”。二是反映当地相关部门推诿扯皮,尽管有旗委书记的批示,该案依然在相关部门之间“踢皮球”,迟迟不见下文。从最早的实名举报之日算起,已两年有余。即使媒体接到举报信后多次询问相关部门,两个多月来,也只是一次次答复“还在调查中”,未见最新反馈。
诚然,对群众多次反映的问题,一级组织和部门,需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调查当然也需要一定时间,有时可能还很复杂,实际情况也可能与群众举报有出入,时间长一点,大家都能理解,也应有耐心。但是,如果一个实名举报长达两年仍悬而未决,甚至在群众中埋下了“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风险;如果相关部门的“还在调查”只是挡箭牌,看上去态度诚恳,实则却“没完没了”,这样的调查,让人怎么理解、如何耐心?这样的回复,岂不是在跟群众玩拖延术、打马虎眼?
十八大以来,中央对作风建设始终坚持抓铁有痕、一锤接着一锤敲。从八项规定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年多来,变化明显,成效显著,党员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更重视了,责任担当的意识增强了,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了。然而也要看到,公然置群众反映于不顾的做法虽然不大有了,但“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情况还不少;“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少了,但“踢皮球”“事难办”的情形依然存在;口头表态“及时查处、认真调查”的部门多了,但类似“调查永远在路上”的情形时常碰到。对于这些现象,群众称之为作风建设中的“软钉子”。
硬钉子好拔,软钉子难除。就像伙力伙村村民的“举报遭遇”,你说有关部门没查处吧,人家有批示有意见,至于查处结果群众满不满意,执行是否到位,就另说了。你说相关部门不重视吧,人家“还在调查”,言外之意,别来干涉,请你尊重甚至信任一级组织。这也正是碰到软钉子的无奈:没人为软钉子负责。如果说,硬钉子扎在党的肌体上是如芒在背,那么软钉子就如鲠在喉,其危害更加隐蔽,不易引起重视。恰是在这些看上去认真处理、实际上敷衍塞责的转圈中,群众的心被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受损了,而前期作风建设的成果也会被消减,进而产生“臭鱼腥汤”效应。
其实,拔软钉子也是作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正如中央领导一再强调的,不解决问题就是最大的形式主义;群众满不满意,是检验作风问题的唯一标准。作风建设需要永远在路上不停歇,但解决问题岂能总在路上没结果?软钉子的存在,不是能力问题,而是各级领导的思想作风问题。本质上,依然是对群众诉求的漠视,缺乏服务群众的自觉性;依然是对法定责任的怠慢,缺乏守土有责的主动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强调,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然而,某些党员干部做事应付、做人对付,留下打不通的“最后一公里”,也正说明:管党治党,要真正管到位、严到份上;改作风反四风,要真正改到群众心坎上、反到问题根子上,才能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末端,真正让群众满意。
马上要到农历新年了,伙力伙村的村民能否得到一个公正的调查结果、心情畅快地过大年,是对当地党委政府践行群众路线的一个考验。古人说得好,“不患无策,只怕无心”。拔出软钉子,时不我待。各地各级党委必须真正担起主体责任,严格标准不降格、严肃执纪不手软,将从严治党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
《 人民日报 》( 2015年01月06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