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鄂伦春旗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意见和问题作为巩固活动成效的重要抓手,进一步突出整改重点,落实整改措施,回应群众诉求,整改落实工作收到良好的实效。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四风”抓好专项整治。持续深入开展13大类41个方面的重点整治,达到转变作风树立正气的目标。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缩减不必要浪费,实现三公经费压缩26.8%;全面清理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腾退办公面积1.14万平方米;整治公车私用、公车超配现象,收回处置超标公务用车14辆;集中开展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在编不在岗和“吃空饷”行为,辞退“吃空饷”人员54名;加强机关纪律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明察暗访64次,发现并纠正解决问题132条,曝光反面典型50例,处理违规违纪事件4例,通报违反机关纪律人员37名、事项12项,使“四风”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立足基层实际,立行立改回应群众需求。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第一标准,集中力量解决基层群众“六难”问题。针对出行难,全旗新建和改造城镇道路7条,重点推进14个村、1个林场村街巷硬化项目,新增公交线路1条;针对就医难,将低保边缘的患病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提高到1.5万元,把慈善医疗救助与城乡20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有效结合,与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和自治区远程医疗中心进行远程会诊对接;针对住房难,集中开工建设廉租住房5.36万平方米、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389户、住宅楼改造6.1万平方米、农村危草房改造501户;针对饮水难,投资2654万元解决2.5万人安全饮水问题;针对就学难,在猎区乡镇新建幼儿园3个;针对就业难,今年建设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和实训基地,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500人以上,基层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攀升 。
三是健全规章制度,全面规范干部工作行为。聚焦“四风”顽疾,注重标本兼治,在紧扣群众期待的基础上,强化制度的刚性制约,旗委第一时间制定出台了《鄂伦春旗加强作风建设十项规定》,各乡镇、各部门立足实际,制定出台一系列配套制度和措施,形成了全旗作风建设的制度体系。全旗新建制度193项,废止制度52项,修改完善制度260项,承接上级制度、完善细化制度390项,织密起制度之网,给党员干部行为戴上“紧箍咒”,推动了作风建设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四是夯实基层基础,有效拉近党群干群距离。立足抓基层打基础,全面落实基层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例会、党建调度会、旗镇村三级党组织书记“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强化书记抓,抓书记的管党责任。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选派34名机关干部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解决村级组织引领能力弱、凝聚力不强的问题,目前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8个,转化率达62%。全面推行“532”、“456”和一线工作法,专项治理基层组织民主公开、民主管理混乱的问题;全方位开展服务基层活动,在全旗82个行政村、30个社区设置了112个“党员为民服务代办站”, 成立社区便民服务中心24个,为民代办事项9000余件。
(内蒙古鄂伦春旗党建云平台供稿 宋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