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贵州省息烽县把村级集体经济同党的基层组织服务群众能力建设结合起来,“输血”和“造血”相结合,着力在发展模式、扶持措施、激励机制上下功夫,着力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基层组织服务群众能力。
搭建五个平台,确保集体发展有载体。探索农村集体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分离模式,搭建集体经济运行平台。一是盘活集体资产,发展资产运营型经济。通过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等方式,进一步盘活农村集体资产,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实现保值增值。二是盘活集体资源,发展资源开发型经济。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的方式,运用承包、出租、折价入股等办法,盘活村集体荒山、荒滩、荒地、水域等农村集体所有的资源。三是盘活农村集体资金,发展投资型经济。积极探索多种资金投资经营模式,努力从单一实业资本增值转向多种资本增值,提高集体资金利用率。鼓励城中、城郊等缺乏发展空间、且有发展资金的村,通过向外购置商贸店铺和对外投资等措施,拓展发展空间和拓宽发展渠道,达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四是兴办经济实体,发展合作经营型经济。对现有村级集体(茶场、砂厂等)企业改革重组,明晰产权,采取集体资产参股经营,按股分红等形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结合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基本农田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实施,开办村级企业,开发观光农业、农家乐等项目,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五是开展服务创收,发展产业服务型经济。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大力发展村级合作经济,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农技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通过“公司+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发展合作经济,以分红或获取服务费用等方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落实五项措施,增强集体经济发展保障。一是实施“3个20万”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延伸行动计划。扶持农村集体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重点扶持加工制造、科技创新、民族手工艺产品加工、特色食品生产、创意设计等行业和县域自行确定的重点扶持行业。二是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村级组织可通过低丘缓坡开发及土地整理新增农用地,并由村集体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整治腾出的农村建设用地,在优先满足农村各种发展建设用地后,经批准将节约指标少量调剂给城镇使用地,其土地增值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适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对村建设标准化厂房、发展规模化种养业等为村集体创收的生产经营项目,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贷款贴息。四是强化项目支持力度。将可由村级组织或村集体经济实体申报实施的项目和施工难度和安全风险不大、技术要求不高、没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委托村级组织或村集体经济实体实施或参与项目实施,实现劳务收入增加村集体经济。五是实施资产使用权转让扶持。对不属于村集体所有、但在村内闲置可用于发展集体经济的资产(如废弃校舍、粮管所、供销社、原公社办公用房等),所有权人应采取委托村集体管理使用的办法支持村集体发展集体经济,委托管理期间产生的收益归村集体所有。
建立三个机制,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一是建立目标考核激励机制。对完成当年集体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村集体,县奖励村5000元;对创办实体经济效果显著、带动力强的项目,经过乡镇申报、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估,县可再奖励村10000元。村支书、主任或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分配奖金可占到50%。二是加大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产业项目扶持。在积极向上争取经济发展类项目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新增税收形成的地方财力,3年内要全部用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是探索建立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激励机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纯收入超过10万元的村,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将本村年新增集体经济经营性纯收入的10%用于提高村干部岗位补贴,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创办实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超过5万元的村,由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奖励办法。
(息烽县党建云平台供稿-习时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