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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祥:转变工作理念 践行群众路线

2014年09月30日13:44  来源:黑龙江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对这一重要论断,我们应当遵循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予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充分认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努力增强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着力转变工作理念、工作重点、工作主体和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优势,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政治保障和坚实法律基础。

  工作理念:由以物为 本向以人为本转变

  以人为本是党的群众路线的逻辑起点,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所在,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有力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集中反映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为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各级人大确立了新的工作理念。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这一核心,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人大的价值取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树立一切以人为核心、一切以人为目的、一切以人为标准的现代意识,在开展视察、检查、调研活动和审议政府及所属部门工作时,在评议领导干部业绩时,既要注重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更要关注民生问题的解决,把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存质量作为衡量政府工作成绩的主要标尺,作为检验领导干部业绩的重要依据,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这一核心,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人大的根本职责。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党领导下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人民群众选举出来的国家权力机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其根本职责。这就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人大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取决于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这就要求各级人大继续健全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载体和机制,做人民群众利益的坚定维护者和忠诚实践者。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这一核心,进一步赋予各级人大新的历史使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必须按照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的“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要求,切实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把还权于民、还政于民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肩负起保障人民群众政治权益的历史使命。通过严格执行常委会有关工作向社会公开的法律规定、认真落实代表列席和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进一步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通过深入组织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不断拓宽民主渠道,拓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覆盖面,努力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逐步兑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庄严承诺。

  工作重点:由促进经济单项发 展向推动社会全面进步转变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紧紧抓住发展这一第一要义,牢牢把握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一基本要求,在坚定不移地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坚持不懈地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整体提升。

  一是把推动经济稳步健康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要认真贯彻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针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等加大立法力度,督促政府和所属部门认真执行关于发展经济的有关法律法规,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围绕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扩大国内市场需求、加大对外出口、开展节能减排、发展新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出台决定、决议,督促各级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快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措施,为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要充分发挥经济界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动作用,让一切知识、技术、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

  二是把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作为主要职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目标,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根本任务。人大及其常委会是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第一线,必须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通过组织动员基层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所在乡镇、社区和企业的民主政治建设,探索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途径,扩大选民的民主权力,使城乡居民的选举权向平等的方向不断迈出坚实步伐;通过完善对政府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始终用来为群众谋利益。同时,还应把促进先进文化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把促进社会文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范畴,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人大工作的全新内容,在立法方面,根据生态环境的现状,借鉴国外环保立法经验,加快立法进度,使立法工作对可持续发展起到引导作用;在依法监督方面,根据环境保护的特殊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工作主体:由立足自 身向依靠群众转变

  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首创精神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在要求,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的力量源泉。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在走入依靠自身力量开展工作的模式,因此要充分相信群众,坚决依靠群众,把履行职能建立在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

  一是顺应民心、反映民意,为科学决策、正确履职奠定坚实基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健全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愿的机制,积极探索人大征询、搜集、反映社情民意的有效方式,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在决定重大事项前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全面准确地把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确保所作出的决策、所开展的工作顺应民心、切合民愿、反映民声、体现民意。

  二是集中民智、汇聚民力,为科学决策、正确履职提供有力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发挥人大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积极探索集中民智、汇聚民力的规则和程序:决策前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使决策尽可能科学;决策中吸收群众参与,使决策尽可能完善;决策后依靠群众监督,使决策尽可能产生效能。

  三是广纳善策,博采灼见,为科学决策、正确履职提供智力支持。每一项重大发展举措的出台,都应当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每一项重大改革部署的实施,都应当创造有利于人民群众施展聪明才智、平等参与竞争的环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拓宽了解掌握群众意愿和想法的途径,健全重大事项咨询制度、论证制度和评估制度,虚心听取和认真采纳群众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使人大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建立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尽量避免和减少失误。

  工作模式:由封闭运 转向开放履职转变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矛盾多发时期,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思想观念处于深刻调整和巨大变革之中,国人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趋于多元化,利益要求和价值诉求也日益多样化。作为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的人大,必须克服经验主义和循规蹈矩的思想,改革创新,突破成规,广泛吸纳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的层次和质量。坚持活化形式、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各级人大应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监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做到监督方式制度化、监督手段综合化、监督过程公开化,进一步提高监督的法律效能。要明确监督重点,运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方式,督促“一府两院”有效解决发展过程中不以人为本的关键问题和发展不全面、不协调、不持续的突出问题;通过审查和审议政府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规范和约束政府的行为,确保公共财政的社会保障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

  此外,还要坚持关注全局、把握总体,进一步增强重大事项审议的功效。坚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进一步把好重要人事任免关口,建立健全科学的人事监督和考核制度,切实保证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各种权力得到全面实施。

  (作者单位: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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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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