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坚持把建章立制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中之重,从四个方面着力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制定上突出“整体设计”。按照统筹兼顾、全面覆盖的原则,对已有的包括“三重一大”、财务管理、监督检查、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36个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对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纳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对存在制度缺失的领域,及时进行建章立制、修订完善,以试行的方式交给实践和群众去检验。活动开展以来,通过建章立制,全市公务经费支出精简25%,党员干部“四风”问题抽样整改率达93%,群众满意度上升至96%。
内容上突出“聚焦四风”。按照反对“四风”的要求,切实加强各部门、单位内部管理,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52条规定》,进一步完善干部联系点制度、群众来访接待等制度。按照改进文风会风的要求,修订了《办文办会备案报批制度》,对办文办会进行把关审批。按照严控“三公”经费的要求,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公务车辆、接待工作管理办法,并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切实保障各项制度体现群众意愿、提高工作效率。
程序上突出“严谨规范”。针对执法部门、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将各部门单位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归纳,虚心采纳干部群众合理意见建议,建立统一规范的办事流程,研究制定《预约服务阳光执法制度》,方便群众办理各项事务。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中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监督等制度进行细化和延伸,研究制定了《霍林郭勒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办法》等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提名、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关键环节,都有痕迹记载,哪个环节出现违规现象,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
执行上突出“有效落实”。建立了制度执行的领导带头机制、监督机制、考核机制,主动将制度执行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成立了干部作风监督员队伍,对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干部执行规章制度、纪律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制定并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机关干部执行规章制度进行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机关干部,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处分。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党建云平台供稿 王力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