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专项整治情况摘要如下:
第一批活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关于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减少会议36.5%;减少文件22.8%;减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161个,下降73.2%(其中省本级层面下降80.4%,省直单位下降71.5%);减少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1984个,下降57.2%(其中省本级层面下降55.8%,省直单位下降58.5%);目前省本级层面有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和计划生育等3个“一票否决”事项,较活动前没有变化,省直单位设立的26个“一票否决”事项已清理取消。
2、关于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1个,取消和下放比例为53%(其中取消行政审批事项84项,取消比例为22%;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17项,下放比例为31%);查处“吃拿卡要”问题51个,查处62人;查处“庸懒散拖”问题603个,查处1234人;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问题22个,查处28人。
3、关于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查处在公务活动和节日期间赠送、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34个,查处55人;查处公款大吃大喝、参与高消费问题15个,查处63人。
4、关于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应清理清退超编超标配备的公务用车733辆,实际清理清退733辆,清理清退比例为100%;应清理清退违规借(换)车辆211辆,实际清理清退211辆,清理清退比例为100%;应调整清理多占办公用房面积389729.95平方米,实际调整清理389729.95平方米,调整清理比例为100%;停建楼堂馆所1个,停建面积13800平方米。
5、关于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压缩“三公”经费31.2%;减少因公临时出国(境)315批次,减少人数875人。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6、关于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没有发现“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没有发现与此相关联的弄虚作假的人和事。
7、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5.4万余人次,检查企业、门店2.4万余个次,查获假劣农资4360吨,涉案货值2600万元,查处违法侵害群众利益案件3000余起。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9471人次,检查企业15036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198件。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省教育厅共组织检查各级各类学校10707所,查处乱收费问题410个,清查违规收费1181.7万元。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共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违规违纪问题214个,涉案医务人员112人,收缴违规违纪金额356.26万元;查处取缔无证行医596户次,收缴罚金126万多元;查处新农合违纪违规案件1224件,追回违规套取骗取基金1310.6万元。
8、关于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第一批活动单位没有发现违规开设私人会所的现象,没有发现党员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的问题。
9、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已清查出省直单位自建培训中心10个,没有发现培训中心腐败浪费问题。
10、关于整治“吃空饷”。共清理出“吃空饷”人数8人,已清退“吃空饷”8人。
11、整治收“红包”和购物卡。主动上交“红包”及购物卡437人,查处党员干部收“红包”和购物卡40人。
12、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共查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案件11件,查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23人。
13、清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共排查出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在企业兼职人数150人,已辞去兼职人数150人。
第二批活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关于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第二批活动单位(不含县市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共减少会议24.5%;减少文件19.8%;减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5161个,下降49.5%;减少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11694个,下降45.6%;减少“一票否决”事项160个,下降21.5%。
2、关于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共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883项,下降49%;查处“吃拿卡要”问题260个,查处431人;查处“庸懒散拖”问题4521个,查处6968人;查处在项目审批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问题122个,查处138人;查处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问题124个,查处186人。
3、关于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共查处在公务活动和节日期间赠送、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问题158个,查处200人;查处公款大吃大喝、参与高消费的问题130个,查处251人。
4、关于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应清理清退超编超标配备的公务用车数量为4253辆,实际清理清退3670辆,清理清退比例为86.3%;应调整清理的多占办公用房面积为154.7万平方米,实际调整清理139.9万平方米,调整清理比例为90.4%;停建楼堂馆所70个,面积达106万平方米。
5、关于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压缩“三公”经费29.3%;因公临时出国(境)批次下降53.1%,人数下降59%。
6、关于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共叫停“形象工程”、“政绩工程”153个,查处弄虚作假的问题124个,查处60人。
7、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在征地拆迁方面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92个,查处335人;在涉农利益方面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1380个,查处1774人;在涉法涉诉方面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791个,查处407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5180个,查处2240人;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13717个,查处11609人;在环境保护方面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602个,查处1398人;在发展教育事业方面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948个,查处1238人;在医疗卫生方面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779个,查处2960人。
8、关于整治群众办事难。全省县乡村三级共建立便民服务中心28589个;共有10429个单位(包括市县直属单位,不含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公开和简化了办事程序,占单位总数的78%;共查处办事刁难群众典型案例218起,查处440人。
9、关于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共减少收费、罚款项目1893个;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1158个,涉及金额76928.4万元,查处1324人。
10、关于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各市州、县市区共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59293人,新增城乡低保294199人;查处违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1773人、违规纳入城镇保障性住房的2753人;查处落实惠民政策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的案件397起,查处444人。
11、关于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共查处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的案件98起,查处88人;查处侵占挪用各种补助资金的案件177个,查处350人;查处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的问题1598个,查处1945人。
12、关于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共清理出应关停的会所25家,已经关停14家,转型4家,待转型3家,涉及经济合同纠纷等问题正在处理的4家,查处违规出入会所的党员干部8人。
13、关于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据统计,参加第二批活动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共自建培训中心44个,查处培训中心腐败浪费案件1个,查处3人。
14、关于整治干部“走读”。查处乡镇干部“走读”504人。
15、关于整治“吃空饷”。清理清退“吃空饷”5156人。
16、关于整治收“红包”及购物卡。主动上交“红包”及购物卡的干部4285人,查处178人。
17、关于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查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案件335件,查处591人。
18、关于清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排查出领导干部企业兼职2980人,其中2567人已辞去兼职。
全省各市州共查处执法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206个,查处326人;清理信访积案6258个,已消化办结3360个;查处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案件304个,查处388人;已完成清理村级财务和“三资”问题的村有32479个,查处案件708个,查处违法违纪村干部763人,查处金额7706万元。已清理党政领导干部社会组织兼职4332人,其中厅级517人、处级3715人;不符合兼职的有关规定已辞去兼职的2095人,其中厅级240人、处级1855人。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案件236件,查处金额2.0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