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市、县、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陆续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各地各部门按照活动要求,把重心放在行动上、把功夫下在落实上,积极为老百姓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
然而,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整改落实过程中,存在着“抓大放小”的现象,值得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和警惕。他们有的对群众反映大、反映多的问题,往往能够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盯住不放、一抓到底,但对个别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却总是打太极、踢皮球、推推拖拖,甚至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有的重视“阳关大道”,忽视“羊肠小道”,把人力物力、政策资金向大多数看得到的地方倾斜,对一些犄角旮旯、“阴暗角落”不闻不问;有的“想大事、抓大事、干大事”,抓项目建设、财政收入增长、城市规划形象等“显绩”劲头大、精神足,对教育培训、民生环保等“潜绩”打不起精神、拿不出劲头;还有的甚至“以点代面”,热衷于 “抓典型”、“做盆景”,把先进的县、乡、村打造成“面子工程”、“样板工程”,供上级督导检查了事。
整改落实之所以存在“抓大放小”现象,说到底,是一些领导干部的“四风”病根还没有祛除,群众路线还没有入心入脑,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还有偏差,怕“眉毛胡子一把抓”,精力达不到、时间不允许;怕抓小事、抓细枝末节,上级看不到、个人划不来,费力不讨好。常言道,祸患常积于忽微,群众利益无小事。如此“抓大放小”,无异于用形式主义抓整改落实,不但达不到活动预期,还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古人云:“毋以善小而不为,毋以恶小而为之”。聚沙成塔、集腋成裘,小善方能积大德。要使整改落实不再“抓大放小”,首先要发挥上级党组织领导作用,对下级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排查、仔细甄别、严格把关,对搞形式应付、走了过场的,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整改落实到位;其次要发挥基层群众监督作用,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整改落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请老百姓来查问题、找不足、促落实;还要发挥组织、纪检等部门督查作用,对搞虚、空、偏的,发现一个、处理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从而使整改全到位、落实见成效、群众真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