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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382期

湖南湘潭县、宁夏同心县着力整治乡镇干部“走读”

2014年09月05日14:29  来源: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湖南省湘潭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把解决乡镇干部“走读”作为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的重要内容,采取务实有效的措施,促进乡镇干部转作风、树新风。

湖南湘潭县“三严”措施确保乡镇干部不“走读”

严明制度。建立驻乡镇住宿工作制度,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每周在乡镇住宿不少于4晚,每个月下村、社区或企业时间不少于7天,每个月走访群众和党员数不少于10户,并做好民情记录;其他干部原则上每周在乡镇住宿不少于4晚,每周下村、社区或企业时间不少于3天。乡镇机关每天白天安排1名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坐班,晚上安排3名以上领导干部值班,同时规定每天至少要有1名主要领导带班;站所白天必须安排工作人员坐班接待来访、办事群众,晚上至少安排1人值班。

严格审批。建立请假审批制度,乡镇干部因公出差、学习、考察或因私请假,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乡镇党政正职请假1天以上,应分别报经县委书记、县长批准,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告。其他班子成员请假2天以内,由乡镇党委书记批准;请假2天以上,经乡镇党委同意,报告分管县领导和联系该乡镇的县领导审批。其他干部请假2天以内,由乡镇分管负责人批准;请假2天以上,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后,报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批准。

严肃纪律。建立领导干部去向公示制度,乡镇机关每天将领导干部在岗、值班、出差等考勤情况在政务公开栏予以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明确乡镇党委书记是纠正“走读”现象的第一责任人,乡镇纪委书记、组织委员是具体责任人。县委成立联合督查组,对乡镇干部“走读”现象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单位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目前,已开展12次暗访督查,对2名违反规定的乡镇党政正职进行通报批评、13名乡镇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宁夏同心县建立防止乡镇干部“走读”工作机制

教育引导防“走读”。加强学习教育,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学习谁”大讨论,开展乡镇干部如何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交流研讨,引导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增强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主动克服“走读”现象。

制度建设管“走读”。制定下发《关于严厉纠正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通知》,各乡镇建立健全乡镇干部考勤、值班、请销假、去向公示、公车管理、工作日夜间值班等制度,实行乡镇班子成员带班值班制,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节庆、汛期、森林防火等特殊时期按要求增加值班力量。将干部“走读”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形成从制度上约束“走读”的长效机制。

公开台账查“走读”。各乡镇普遍建立驻乡台账,将领导带班、首问责任、值班日志、值班考勤、驻乡学习、走访接待群众、应急处置等情况分别记录在册。每周将干部驻乡人员名单、值班考勤情况、干部缺岗去向、工作推进情况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每月将考勤情况及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汇总,作为干部考核的刚性依据,晒于公众之下,接受群众监督。

督查问责纠“走读”。县委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和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对干部“走读”情况进行督查。对干部“走读”现象严重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对当事人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开展随机抽查和重点暗访10余次,通报批评“走读”问题突出的单位7个,约谈乡镇主要领导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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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权娟、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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