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计量质检中心工作人员到集贸市场,进行现场免费服务。
涪陵区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民警上门为百岁老人采集身份证指纹。
涪陵区开展解决拖欠群众款项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涪陵区认真贯彻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三个着力解决”的总体要求,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区委书记秦敏亲自主抓,结合实际深入开展“10+5”专项整治、100项重点问题整改,明确9名区级领导负责、13个单位牵头、40个单位协办,重治突出问题,狠刹不正之风。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先后3次专题研究,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区委活动办3次召开推进会,研究解决进展不平衡、成效不明显等突出问题;区纪委监察局对每个专项落实一名委局领导、一个业务室监督执纪问责,区委各督导组直接跟踪督导,确保整治实效;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及时在区内媒体上公示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阳光评议机制,聘请行风政风评议员、群众监督员等监督评议,及时反馈意见,有效传导压力,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强力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
一、整治拖欠群众款项问题
重点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432”工作机制,即严格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项目业主责任制、监理单位监督制、施工企业总责制、用工主体负责制,推行农民工工资卡实名支付、最低月工资支付保障底线、使用建筑劳务作业协议书等三项制度,健全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联动治理恶意欠薪机制、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督管理。畅通群众维权渠道,采取日常巡查、全面排查、书面审查、集中督察、联合执法等举措,切实预防和解决拖欠群众款项问题。目前,已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67件,涉及2671人、3673万元;及时向群众兑付复垦资金2977万元,兑现新旧政策补差资金477.833万元。
链接
副区长赵昌辉负责,人力社保局、城乡建委牵头实施。重点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宅基地复垦费以及其他应付群众款项打白条、不兑现等问题,实现拖欠群众款项及时处置率、兑付率达到100%。
二、整治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对全区自排出的62件和市联席办集中交办的19件疑难信访问题,逐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包案领导、落实责任单位、划定化解时限,实行“一案一策”、分类解决。目前,全区自排62件疑难信访问题已化解39件,化解率62.9%;市联席办交办的19件疑难信访问题已化解15件,化解率78.9%。
链接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海波负责,信访办牵头实施。重点整治征地拆迁、城市建设、劳动社保、城乡低保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力争全区自排问题在今年9月底前化解80%以上,市联席办集中交办问题在10月底前化解90%以上。
三、整治违法建设问题
开展违法建筑摸底排查、建账梳理工作,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宣传引导发动、加强监督检查、分类分批处置、部门联动执法、定期通报曝光等举措,及时发现、制止和拆除违法建筑。目前,拆除违法建筑443起、57295㎡。群众反应强烈的天湖小镇违法建筑泛滥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
链接
副区长周京平、赵昌辉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乡建委牵头实施。重点清理整治违规违章用地建房和党员干部以权谋私、直接参与违法建设并从中非法获利等行为,努力达到总体势头可控、存量逐步减少、初始苗头即打、违规开发止步、非法买卖胆怯的治理效果。
四、整治执法监管部门“三乱”问题
通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开展专题培训、执法案卷评查、现场执法暗访、专项督查等活动,规范执法主体执法行为。细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联席会议、告诫约谈等工作制度,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通过明察暗访、查处典型、考核问责,着力解决整治不力等问题。目前,受理查处“三乱”案件9起,清退不规范收费24万余元,对原规划监察执法支队雷某、原区公安局干警邱某和梁某等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链接
区委常委、副区长刘康中负责,法制办牵头实施。重点整治执法不公、不作为、不规范,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在今年9月底前,实现群众对基层执法工作满意率明显提高,行政复议撤销率、行政诉讼败诉率明显降低的目标。
五、整治窗口单位“吃拿卡要”问题
对全区审批服务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精简环节、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并制定5个方面工作标准、565个操作规程。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审一核等制度,对35个窗口单位进行重点整治,12个窗口单位开展了72批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通过效能监察和明察暗访,查处“吃拿卡要”行为5件6人。
链接
区委常委、副区长刘康中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实施。重点整治窗口单位“三难”,服务不优、效率不高,办事要件告知不全、让群众来回折腾等问题。今年10月底前,力争将行政服务中心厅内审批服务项目平均办结时限降到3个工作日内,即时办结率达90%,标准化覆盖率和实施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六、整治医疗行业损害医患利益问题
组织医护人员签订廉洁行医承诺书,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和“特殊检查知情同意书”。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定期处方点评和药品用量超常预警制度,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建立“警卫联动”机制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严厉打击“医闹”行为。今年以来,65名医务人员主动拒收红包4.94万元;与2010年同期比,药品采购价格平均下降37%;查处损害患者利益行为60件,问责60人,患者满意率达90%以上;调解医疗纠纷18件,“医闹”处置实现“零库存”。
链接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刘艳红和副区长徐瑛负责,纪委监察局、卫生局牵头实施。重点整治医务人员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吃回扣、收红包、开大处方、搞过度检查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破坏正常医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等“医闹”行为。9月底前,修订完善《预防医疗纠纷及“医闹”制度》、《涪陵区医疗行业整治大处方制度》等多个制度。
七、整治教育系统乱收费问题
出台《涪陵区普通中小学招生纪律规定》,加大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违规收费、虚假宣传等监督查处力度。建立督查、抽查常态机制,强化社会监督,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今年以来,抽查81所学校收费情况,开展明察暗访18次,查处超范围经营民办教育机构7所、一证两点办学3所,纠正不规范收费问题5个,查处违规收费案1件,清退违规收费7500元。
链接
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刘艳红和副区长徐瑛负责,纪委监察局、教委牵头实施。重点整治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乱招择校生、乱收费、乱补课、乱订教辅资料,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虚假宣传等问题,确保群众对教育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八、整治机关干部纪律涣散问题
以“正作风、树形象、强素质、促发展”为主题,集中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存在的“庸懒散乱”问题。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82次,查处相关违纪人员43人次。抽派8名同志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加大督查落实力度。目前,已开展督查9次,通报处理违反工作纪律单位5个、工作人员7名。
链接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文玲负责,区直机关工委牵头实施。建立完善工作例会、定期报送、定期通报等长效机制,坚持每周不定期督查,每次督查不少于5个单位。
九、整治党员干部赌博敛财问题
重点对党员干部出入公共场所赌博、上班时间赌博以及与下属及服务对象赌博等问题进行整治,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多次对酒店、茶楼突击检查,查获一批公职人员打牌赌博案件,区纪委已对青羊镇经发办主任胡某某、区环境监察支队副主任科员谢某某进行党纪立案调查,责成相关单位对公职人员打牌赌博问题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链接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刘艳红负责,纪委牵头实施。重点整治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共场所参与或观看赌博,在上班时间赌博以及与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进行赌博等问题,制定整治党员干部赌博敛财的长效机制。
十、整治基层干部办事不公问题
建立三级联审、流动公示、村社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公示等制度,解决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出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建立村务、财务、办事公开等管理制度,促进基层干部规范行为、阳光用权。停发人情保、关系保1468户2573人,取消不符合条件建卡贫困户15户45人。查处虚报冒领移民后期扶持补助款、村社干部骗取私分土地复垦资金、为直系亲属办理低保等办事不公典型案件7起12人,涉及金额46万余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
链接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刘艳红负责,纪委牵头实施。重点整治虚报冒领支农惠农资金、优亲厚友、得包包烟等基层干部办事不公问题,建立防止基层干部办事不公长效机制。
十一、整治大操大办问题
强化申报备案、谈话提醒、查处问责,先后查处违规大操大办案件6起,给予党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2人,问责11人,清退礼金51700元。公开曝光3起典型案件,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两次曝光涪陵查处的2起典型案件。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区政府办出台《关于规范村(居)民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意见》。
链接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刘艳红负责,纪委牵头实施。重点整治利用婚丧事宜以及生日、升学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问题,形成治理大操大办长效机制。
十二、整治公款旅游问题
清理出涉及公款旅游文件规定44个,修正或废止34个。专项检查15家旅行社,责成相关单位清退公款旅游费用17.19万元,5名主要领导向区委作书面检讨,13人被诫勉谈话。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严禁借学习考察、休养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通知》。
链接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刘艳红负责,纪委牵头实施。重点整治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行为,建立严禁借学习考察、休养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长效机制。
十三、整治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按照各单位自查自改、督导组包干督促整改、区上逐一核查程序,落实整改责任、划定整改时限、明确纪律要求,共清理整改超标办公用房767间,腾退超标面积1.32万平方米。先后为区综合执法局等9个单位调剂分配64间约20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
链接
区委常委、副区长刘康中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实施。重点整治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规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建立规范的办公用房管理长效机制。
十四、整治“吃空饷”问题
明确3类单位、两类人员和11种“吃空饷”对象,纪委监察局、组织部、编办等7家单位联动整治。及时通报公示清理纠正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开展检查核实、集中督查,对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目前,全区已清理出“吃空饷”人员349人,各单位正在认真纠正。
链接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文玲负责,组织部牵头实施。重点整治在编不在岗违规经商办企业、改非领导干部不在岗等“吃空饷”行为,制定完善预防“吃空饷”的制度和措施。
十五、整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等行为
重点强化监督查处,先后对17家重点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的领导人员职数超编、违规发放各类补贴、领导人员兼职兼薪、公务接待超标、违规选人用人、插手和干预招投标等突出问题予以治理和纠正,严肃查处涪陵能源实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彭某某等3名国企领导受贿案,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链接
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夏艺同志负责,国资委牵头实施。重点整治区属国有企业在薪酬管理、企业决策、职务消费、人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织密国有企业管人、管事、管权、管钱的制度笼子。
十六、整改100项重点突出问题
针对任务摊派、出行不畅、水质不优、办事繁琐、脱贫困难等100项重点突出问题,逐一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单整改。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督促整改。坚持阳光整改,定期在区内媒体公示通报整改进度,接受群众监督。预计9月底前完成70%以上的整改任务,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
链接
区委、区政府相关分管领导负责,区委办、政府办、交委、行政服务中心、水务局等38个部门牵头实施。重点整改考核多、出行难、办事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为群众兴办一批好事实事。
十七、整改安置房建设滞后问题
区政府强化宏观调控,层层落实责任,推动项目建设。各业主单位落实责任人员,强化管理责任,倒排工期,加快建设。注重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报送沟通,及时研究解决安置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截至目前,全区国有和集体土地被征收人已安置8639户、29021人。
链接
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洪义负责,房管局、城乡建委等部门牵头实施。重点整改安置房建设滞后、安置群众缓慢等突出问题,到今年年底,可竣工投入安置房屋8284套,可安置23545人;2015年可竣工投入安置房屋3208套,可安置8291人。剩下的在建和拟建安置房也将在2016年全部建成。
(本报首席记者 张莎 整理)
整改项目 | 负责人 | 牵头单位 |
整治拖欠群众款项问题 | 赵昌辉 | 区人力社保局、区城乡建委 |
整治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 杜海波 | 区信访办 |
整治违法建设问题 | 周京平、赵昌辉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乡建委 |
整治执法监管部门“三乱”问题 | 刘康中 | 区政府法制办 |
整治窗口单位吃拿卡要问题 | 刘康中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整治医疗行业损害医患利益问题 | 刘艳红、徐瑛 | 区纪委(监察局)、区卫生局 |
整治教育系统乱收费问题 | 刘艳红、徐瑛 | 区纪委(监察局)、区卫生局 |
整治机关干部纪律涣散问题 | 文玲 | 区直机关工委 |
整治党员干部赌博敛财问题 | 刘艳红 | 区纪委 |
整治基层干部办事不公问题 | 刘艳红 | 区纪委 |
整治大操大办问题 | 刘艳红 | 区纪委 |
整治公款旅游问题 | 刘艳红 | 区纪委 |
整治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 刘康中 |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整治“吃空饷”问题 | 文玲 | 区委组织部 |
整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等行为 | 夏艺 | 区国资委 |
整改100项重点突出问题 | 区级相关分管领导 |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交委、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水务局等 |
整改安置房建设滞后问题 | 李洪义 | 区房管局、区城乡建委等 |
本版图片均由涪陵区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