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紧密结合教育实际,加强统筹协调与分类指导,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做到上下联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加强行业指导,落实分级职责。制定《教育单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方案》,对各地各校需要把握解决的主要问题、三个环节的重点工作和工作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成立教育系统第二批活动指导小组,向高职高专院校和市县教育局派出3个巡回指导组。委(厅)领导班子10位成员分别确定1个县教育局或1所学校作为活动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示范带动和督促推进活动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第二批活动的直接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三严三实”和“五个坚持”教育,积极开展“校长论坛、党员论坛”、党员教师登门家访、“抵制有偿家教、争做师德先锋”公开承诺、牵手困难儿童等活动,把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聚焦突出问题,纠正不正之风。集中开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和开学收费专项检查,进行明察暗访,通报典型案例,加强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1所中学被取消省级示范高中称号,5所省示范高中被给予黄牌警告,14所中小学和5地教育局被通报批评。针对执教不廉等师德师风问题,建立全省联动的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管理投诉网络平台,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集中开展向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天长市金集中学教师朱长海烈士学习活动,指导各地开展师德师风问题大讨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针对招生“暗箱操作”等问题,制定《教育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目录标准与信息内容规范》,建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多级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和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十公开”,通过设立招生网络咨询平台、开通热线电话、成立信访组等,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关心特殊群体,解决实际困难。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农村原民办教师发放教龄补助。指导各地认真做好身份和教龄认定的申请受理和分级审核工作。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自今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健全资助工作巡视制度,上半年累计发放各类资助6.52亿元,资助学生83.7万人次。研究制订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单独核定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生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000元。指导各地进一步消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障碍,扩大城区教育资源,完善就地参加中、高考和“钱随人走”政策,保障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发挥1.9万个留守儿童活动之家和2.2万余部免费亲情电话的作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各地各校加强上下联动,密切部门配合,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措施得到落实。
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发展。改革资源配置方式。制订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实施方案,安排1.32亿元在12个连片特困县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试点省建设,进一步缩小城际和校际教育差距。改革教师管理体制。组织首次中小学新任教师全省统一公开招考,推动教师“无校籍管理”和校长无行政级别,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开展本科高校编制备案制管理试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我省连续两年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数位列全国第一;开展“四年一贯制”培养试点,加强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学习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一揽子措施。改革考试招生制度。示范高中招生指标80%以上下放到初中,中考体育分值增至40分以上。开展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在高考前录取高考考生1.5万余人。拓宽农村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升学渠道,通过专项计划、地方计划和自主选拔等方式,录取农村贫困地区考生4956人。改革教育管理体制。将原有17项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到4项,下放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管理等职能,简化普通高校学生转学等办事手续,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各地各校也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改革方案,出台具体措施、实施一批项目,实现教育实践活动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