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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践行群众路线不断夯实执政基础

中共黑龙江省委员会

2014年08月26日11:06  来源:光明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靠什么?最重要的就是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这一论断深刻指出,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的风险和考验前所未有,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我们要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时代要求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在不同的时期都有其鲜明的时代特征,都面临新的时代课题和时代要求。

  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90多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不断发展壮大,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根本就在于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新时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党执政的国际国内形势和经济社会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党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任务空前艰巨。我们面临着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市场经济的考验和外部环境的考验。同时,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突出地摆在全党面前。应对这些考验和危险的法宝就是密切联系群众,凝聚起无坚不摧的力量。党只有始终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营养,依靠人民群众,才能做到哪怕“黑云压城城欲摧”,“我自岿然不动”,坚如磐石,立于不败之地。

  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是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党的执政能力源泉来自人民,党和人民事业能够胜利发展,关键就在于能够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就要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整风的精神,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有效地克服“四风”之害,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确保“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是筑牢党的群众基础的迫切需要。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是党执政的最牢固的根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更加多样化,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愿望越来越强烈。面对这些新情况、新变化,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就要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畅通群众表达愿望的渠道,着力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效取信于民,让发展成果惠及民众。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是实现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发展是硬道理,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当前,我国发展所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环境和资源对发展的制约日益凸显。破解这些制约发展难题,我们必须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

  践行群众路线的实践探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黑龙江省委牢记嘱托、担当使命,带领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提高标准、把严尺子、下真功夫,推进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入。

  把“惠民生”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落脚点,坚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谋福祉,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最生动、最现实的实践。我们始终把推动黑龙江改革发展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任务,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把活动成效体现到改革发展上、体现到改善民生上。在科学把握省情的基础上,省委经过反复论证调研,确定实施了“五大规划”、建设“十大重点产业”、做好“十项重点民生工作”的发展战略和重大举措,制定出台了促进经济稳增长65条措施,形成了“全党抓发展,重点抓经济,突出抓产业,关键抓项目”的生动局面,从各个方面提高民生工作质量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与满意度。

  把“连民心”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根本点,不断增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只有始终与人民心相连、情相融,同呼吸、共命运,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坚如磐石。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省委大力开展“七查七治”专项整治和“六项专项行动”,及时清查治理了个别地方、部门、干部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滥用职权、执法不公,执行政策做选择、搞变通,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350项,改造城镇老化管网318.5万米,确定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984个,解决信访积案3084件,通过富有成效的扎实工作,搭建了党和人民群众血脉相通的连心桥。

  把“聚民力”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着力点,坚持组织依靠群众干事创业、攻坚克难。唯有汇集凝聚人民群众的力量,才能把各项工作做好、才能把事业推向前进。黑龙江省委高度重视激发汇聚群众力量,推动黑龙江经济社会改革发展。针对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变化,我们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充分激发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自然灾害多发、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带领全省人民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战胜了春涝低温、特大洪水等严重自然灾害,确保无一人伤亡,实现粮食生产“十连增”,2013年粮食产量达1300亿斤,2014年的粮食总产量有望再度实现新的突破。

  把“听民意”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出发点,站稳群众立场、树立群众观点。黑龙江省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民心、民声为镜,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两个积极性,坚持开门搞活动,畅通民情表达渠道,走访群众43万余人次,征求到群众意见建议75万余条。通过组织开展“深入群众听意见、找准穴位除四风”主题实践活动,推广肇东、五大连池等地开展的“双联双包双进”“心连心、促和谐”等做法,广泛吸纳群众意见、汲取群众智慧,为清除“四风”问题摸准脉、寻良方,真正做到站稳群众立场思考问题,树立群众观点查摆问题,秉持群众标准整改问题。

  新时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思考

  我们党一以贯之地坚持群众路线的基本观点、立场和方法。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推进,我们要更加不断丰富和发展群众路线的内涵,以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需要。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再三强调,“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服务群众、满足需求、提高素养”。牢牢站稳群众立场。黑龙江省开展了“远学焦裕禄、近学于海河”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善于把握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每项工作、决策、制度都要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呼声和诉求,这样才更有根据、更有底气,才能在群众中落地生根。“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感受最深、最有发言权。虚心听取群众意见、真诚接受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来评判和检验我们的工作,真正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一种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思想和行动中。

  要坚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目标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解决利益分配的问题。坚持效率优先、更加注重公平,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着力改变收入差距逐渐拉大的现状,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黑龙江省参加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地各单位,对各项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已经废止原有制度362项、修改1924项、新建1504项。近几年,黑龙江省开展了平安龙江、和谐龙江、幸福龙江建设,促进了更高质量就业,推动了教育公平发展,强化了公共安全管理。

  要坚持解决现实矛盾的问题指向。问题是时代的声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必须自觉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勇于发现问题、敢于正视问题、善于解决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说,“搞好教育实践活动,说一千道一万,还是看解决问题”。我们党面临着诸多的风险和考验,其中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黑龙江省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地各单位共纠正各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6655个,进一步转变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我们着眼于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了“七查七治专项整治”和“六项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解决民生改善不到位问题2934个,整治拖欠群众钱物问题6883个,解决信访积案3084件。一大批群众关切的难事、愁事、烦心事得到有效解决,使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

  要坚持重在基层的工作倾向。基层既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也是为群众服务的“第一线”,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在基层、执行在基层。基层工作能够实现与人民群众“零距离”,面对面、手拉手、心贴心。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黑龙江省从市、县直机关和乡镇(街道)选派了394名干部担任农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加强督导检查,整顿一个、转化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全省集中调整村和社区党组织班子343个,选配党组织书记273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工作重心转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上来,打通服务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黑龙江省着力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打造各具特色的服务平台,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服务需求。目前,全省已建立乡村便民服务中心(站点)9079个、社区便民利民网点3.6万个,全面推行农村为民服务代理制,实现了农民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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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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