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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时代思考

2014年08月25日10:39  来源:光明日报

  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之源,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使全党同志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优良作风把人民紧紧凝聚在一起,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广东的实践证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的重要保障。

  一、群众路线是党的一切工作的生命线,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坚持群众路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群众路线是永葆党的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广东地处改革开放的前沿,如何站在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增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深化改革开放进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是摆在全省广大党员干部面前的一道重要的时代考题。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决定性力量。党的93年发展历程充分证明,只要我们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党就能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党的事业就能不断攻坚克难、铸造辉煌。群众路线是永不过时的传家宝,过去管用,现在管用,将来同样管用。只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依靠群众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全面深化改革才能真正落到实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才能顺利实现。

  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广东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的一条基本经验。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东工作时对广东提出了殷切希望:广东要努力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排头兵、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探索科学发展的实验区,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这“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既明确了广东今后的工作方向和目标任务,又充分体现了广东人民的迫切愿望。当前,我国经济经过长期高速增长,现进入中速或中高速发展阶段的新常态,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也正处于加快转型升级的攻坚阶段。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和充分调动全省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共识,同心同德,共同奋斗。

  妥善处理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广东改革开放先行一步,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暴露得比内地省份更早、更充分、更集中。广东改革进入深水区,区域发展不平衡状况亟须有效扭转,经济转型升级的压力急剧增大,各种利益冲突的协调难度不断加大,社会矛盾易发、多发、高发,社会基层治理体系亟待完善。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前沿,毗邻港澳,党员干部受到的思想冲击、利益诱惑、各种考验日益增多。要妥善处理这些改革开放进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集中群众智慧,充分依靠群众力量,满足群众愿望和合理诉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在党长期执政情况下,干部作风问题始终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地方的工作,成在干部作风,败也在干部作风;一个地方的事业,兴在干部作风,衰也在干部作风。在党群干群关系这对基本矛盾中,党员领导干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解决干部作风问题始终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首要问题。

  转变干部作风,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风从根本上说是一个思想问题,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外在表现。要从根本上转变干部作风,必须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武装广大干部的头脑,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切实摆正与群众的关系和位置,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真正把为民务实清廉内化为人生的价值追求。

  转变干部作风,必须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就要把为民务实清廉落到实处,扎扎实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广东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既认真查找“四风”方面的共性问题,也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切实深挖个性问题,坚持从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做起,在群众“最盼”上送温暖,在群众“最急”上见真情,在群众“最怨”上显实效。在第一批活动中,省委围绕突出问题开展了15项专项整治行动,第二批活动单位从群众反映的1.7万条意见中,对1900个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台账动态管理,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不留任何死角,真正让群众满意。

  转变干部作风,必须始终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是转变作风的动力和引擎。广东省委始终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当好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的“排头兵”“领头雁”。省委和各级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当好表率,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党员做到的,干部首先做到。省委常委认真落实中央规定的“10个指定动作”,制定并全文公布整改方案,作出加强作风建设的11项承诺。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倡导“三严三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同时不断强化党纪对干部作风的硬约束,紧密结合广东实际提出30项具体措施,并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省直13个相关部门,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在广东“落地生根”。

  三、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维护发展好群众利益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一个核心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就要从关乎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入手,善于在前进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实现维护发展好群众利益,根本要靠发展。发展是硬道理,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脱离发展来谈实现维护发展群众利益。广东虽然是经济大省,但区域发展严重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仍然是最突出短板,也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年来,广东着力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珠三角优化发展,粤东西北加快发展,构建珠三角和东西北“双轮驱动”的发展新格局。突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中心城区扩容提质这三大抓手,撬动粤东西北加快发展。2013年,粤东西北生产总值增长10.5%,比全省高两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切实让人民群众在加快发展中得到实惠。

  实现维护发展好群众利益,重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问题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直接相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必须搞好民生事业,提升民生福祉,让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2013年,广东城镇新增就业164.5万人,促进创业17.6万人;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生均经费补助标准小学提高至750元,初中提高至1150元,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农村户籍全日制在校生;城乡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实现省内转移接续;建成保障性住房13.89万套,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实现全省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城乡居民月人均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7.9%、16%,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18.2%。通过解决民生问题,实现维护发展群众利益,增强群众的幸福感,是广东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大实践成果和显著特征。

  实现维护发展好群众利益,关键在妥善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基层社会矛盾实质上主要是群众的利益纠纷和利益矛盾。运用法治的方式和手段协调好群众利益关系,既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广东从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出发,坚持从源头上预防、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将社会矛盾的调处和化解纳入法制化轨道,广东在全国率先修订颁布《广东信访条例》,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形成全社会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第二批活动启动以来,针对基层矛盾多样、问题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等实际情况,广东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之一,着力整治软弱涣散、矛盾问题突出的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找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本质上是实践活动,必须坚持用结果说话这个根本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群众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群众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坚持党的群众路线,重在实践。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必须把教育实践活动搞扎实,努力创造群众认可、不含水分、经得起考验的实绩。这是判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成效的根本标准。

  坚持用结果说话,关键在群众满意。群众满意度是检验工作成效最好的尺子。教育实践活动是否有成效,不能由干部自己说了算,也不能由上级领导说了算,而应该由群众说了算。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广东紧紧围绕群众满意这一根本检验标准,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眼睛向下、为群众做事、多雪中送炭”的要求,以实绩实效取信于民。群众感到变化最大的,是公款吃喝、送礼和文山会海之风得到有效遏制。2013年,全省性会议数量同比下降26%,省级考核检查活动精简88%,因公出国(境)经费下降25.4%,党政机关“三公”经费拨款同比减少16.62亿元。群众感受最深的,是机关“办事难”得到明显转变。过去审批一个投资项目,需要799个工作日的“万里长征”,现在不超过145个工作日就能办下来,办事“跑断腿”现象有了根本改观。群众感到最实惠的,是看病就医便宜便捷了。目前全省共确定了42家平价医院,实现了每个地级市至少有一家平价医院。据统计,2013年全省平价医院的门诊和住院人均费用与当地同期、同级别、同类型医院相比,分别减少23.39元和1798.05元。这些实实在在的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就是坚持用结果说话,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根本检验标准的生动注脚。

  坚持用结果说话,贵在立行立改。用结果说话,就是要积极回应群众最关切的问题,立行立改,结出群众满意的“果子”。广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着力点,对查找出来的所有问题,不推不拖,不遮不掩。在“四风”问题上立行立改,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上立行立改,在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上立行立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建立动态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定期通报。

  坚持用结果说话,依靠制度保障。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教育实践活动结出群众满意“果子”的前提和保障。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为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广东省制定发布了《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取消和调整了近600项行政审批项目。为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厘清政府权力边界,全省各地积极开展建章立制工作,特别是广州市在全国率先上网公布了3705项行政权力清单,保证群众可以对政府行政职权运行进行有效监督。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广东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探索、不断深化、勇于实践,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中共广东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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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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