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检察院开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举行主办检察官、主办检务官、副主任行政官竞岗大会
办案人员增加,行政人员减少,使人员配置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把主要力量用到中心工作上,缓解“人少案多”困局;原来担任检察员、书记员、科员的干警都升了“官”,荣誉感、责任感明显增强……试点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内设机构整合改革后,层级大幅度压缩,内设机构少了,工作效率却提升了。为了探索建立科学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新机制和模式,有效提升检察工作效能,青山区检察院率先在自治区检察系统开展了基层检察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内设机构整合”试点工作。
科学合理分类别。青山区检察院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业务、检察辅助和检察行政3类,将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改称检察官;检察辅助类人员包括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和检察技术人员,其中检察官助理统称为检务官,书记员统称为书记官,检察技术人员统称为检察技术官,从事内勤工作的人员统称为内务官;从事政工党务、行政事务、后勤管理工作的检察行政类人员统称为行政官。为真实反映检察人员的职责权利,设置了相应的职级。试点前,业务类人员、行政类人员分别占75.5%、24.5%,试点后比例为85%和15%。“一升一降”,使人员配置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把主要力量用到中心工作上,缓解人少案多的困局。
精简机构压层级。青山区检察院以职能调整为重点,整合内设机构。将内设机构统一构建为“四部一室”模式,即法律监督检察部、职务犯罪检察部、检务监督管理部、检察行政综合部和纪检监察室,各部设部长1名,由副检察长兼任,不设副职,部长直接领导指挥检察官、检务官、行政官等人员工作。在工作职责划分上,尽量将业务工作与行政管理职能相剥离。机构数量明显减少,管理层级有效压缩。内设机构从17个减至5个,部门负责人由27名减至5名。
提升职级增红利。青山区检察院以解决干警职级待遇作为着力点,在地方党委的大力支持下,按照检察官、检务官、行政官职级配置要求,通过竞争上岗,一次性解决8名干警的职级待遇问题。解决了职级待遇,让干警切实享受到改革“红利”,称呼的变化也对干警产生了激励作用。试点后,一些原来担任检察员、书记员、科员的干警都升了“官”,荣誉感、责任感明显增强。
工作步入快车道。改革前,自侦部门办案人员接到线索后,从初查计划到案中侦查直至结案,要向各级领导逐级请示、签发文书,工作程序繁杂,办案人员依赖思想严重。进行大部制改革后,管理扁平化,每起案件从初查到结案,都是办案人自己列计划和分配相关人员,责任更加明确,每个独立办案人不得不静下心来,积极主动地想问题、发现问题,并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过去办案两个自侦部门都是单打独斗,现在两个自侦部门和预防部门组成拳头,形成合力,查办职务犯罪能力显著提升。
2013年5月,反渎部门发现包头市就业市场在发放下岗人员再就业贷款中存在问题,涉及人数多、地域广。如按原先仅由反渎干警查办的模式,完成初查就要两三个月,但在“大部制”模式下,反渎、反贪、预防合力出击,两个星期完成初查,一个星期完成立案取证,对13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过去一个科只有三四个人,要想在三五天内完成这么大的案子批捕工作,根本不可能,现在机构的整合、力量的重组,出口把关改为两头把关,从事后监督转变为全程监督,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