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文 藏文 维文 哈文 朝文
      手机官网
    
站内搜索:

主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群众路线网>>马上就办>>已办理问题

民师补助问题

2014年07月31日16:1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网友:

我是安徽省一名民师,有十年教龄,任职期间年薪800元,今年国家下文给予补助,心里非常高兴,国家没有忘记我们这些苦难民师,可是为何个人买了保险就不能补助?天理何在?我省吃俭用买了养老保险,以防老来难,结果是坏事!自己掏钱买的与补助有冲突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

关于人民网网友留言反映原民师教龄补助问题的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就您在人民网给县委书记留言反映原民师教龄补助问题,答复如下:

2013年11月22日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安徽省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皖教师〔2013〕19号),其中第二章第四条规定,享受教龄补助的原民办教师,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现为安徽省户籍;2、2002年12月31日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上连续任教满2个学期或1个学年度的;3、离开教师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原民办教师。虽被企事业单位临时录用,但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享受;虽未被企事业单位录用,但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中途退保或转移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除外),不予享受。4、达到60周岁。

如您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按规定应当可以享受教龄补助,否则不应享受。如您对相关政策还有疑问,请致电县教育局人事科:0552—6018719。

分享到:
(责编:权娟、秦华)

相关专题

中央精神

理论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