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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能否还人行路线畅

2014年07月28日14:4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宁明县网友:

宁明县城的街道本来就不宽,街道两旁的人街道每到晚上就被各种小吃和烧烤摊占据,一片“繁荣热闹”的景象,可行人就只能与机动车一起走马路了。我就不明白,大白天我们把车停在人行道上可以被城管罚款,可晚上大大小小的烧烤小吃摊却可以堂而惶之地占道经营!就因为他们交了“摊租”城管就准许他们占道经营了吗!这种“繁荣热闹”的景象其实是以群众的出行不方便、附近住户被油烟噪声污染为代价的!我们住建局的群众路线是否能放弃“摊租”这点小利,把占道经营的烧烤小吃摊请进室内经营,还群众一条便道,还城市住户一个清新宁静的夜晚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宁明县网络舆情管理中心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结合县住建局的意见回复如下:

一、关于白天将车辆停在县城人行道被城管罚款问题。

人行道属于城市道路之一,其功能是作为行人行走。考虑到县城道路沿线停车位少,城监大队和交警大队在人行道部分路段划定了停车位,供群众停放摩托车和自行车,另外还在部分街道路段车行道旁划定了4轮以上(含4轮)机动车停车位,供群众停放4轮以上机动车。停车位划定后,县交警大队和城监大队对车辆在街道停放的要求作了广泛宣传,大部分居民群众都能够按照要求停放车辆,但仍有部分居民对车辆停放规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不按停车位置停放车辆,甚至把4轮以上机动车(主要是私家小轿车)开上人行道停放,把人行道街砖压碎路面压陷,而且屡教不改。对此,城监大队按照县城道路管理有关规定对车主进行了处罚,处罚行为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今后,县住建局将要求城监大队加大对不按规定乱停乱放车辆,特别是把4轮以上机动车开上人行道的行为人的处罚力度,以维护街道车辆停放良好秩序。

二、关于夜市摊占道经营问题。

夜市烧烤摊是近几年来在县城兴起的行业,其从业人员都是低收入人群,一是下岗工人,二是县城无业青年,三是外来进城人员。由于县城没有专门的夜市点,为了照顾上述从业人员自谋生活出路,城监大队在部分街道人行道上划定摊位,供他们摆摊经营。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周边环境和居民产生影响,摊点周边市民对此颇有意见。为此,县住建局也下大力气要求城监大队对夜市烧烤摊主进行整改:一是改进烧烤灶具,以减少油烟排放量。二是超过夜间十二点,不准食客猜码、大声喧哗,影响居民休息。这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今后该局将继续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希望广大网民理解。

感谢广大网民对宁明县委、县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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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权娟、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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