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宁明县网友:
我家住金源名居小区,小区有三百多户人家,最近小区贴出通知,要每户交一百块钱,说是用来安装监控设备。没有物价局核准这个钱是否能收呢?为什么是一百而不是两百块呢?小区里汽车到处乱停也不人管,这样的物业该谁来管一管?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宁明县网络舆情管理中心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结合县物价局的意见回复如下:
宁明县物价局7月20日到金源名居小区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到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该小区向业主收取摄像头安装费实属乱收费项目。责令物业管理公司在三天至一个月内把所收费用退还住户,并拟对该物业管理公司处以罚款2000元。同时建议金源名居成立业主委员会,以后涉及此类项目的收费,须经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并报物价部门备案,具体按区物价局、住建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桂价格[2013]62号)办理。宁明县物价检查所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感谢广大网民对宁明县委、县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