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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转”还需解决“三个问题”

古韵清风

2014年07月24日17:3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一届中央纪委根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作出的战略调整。这既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一次深刻变革,也是实现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但是,笔者认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三转”中 ,还需解决三个问题。

转职能要厘清职能定位,解决“干什么”的问题。党章规定,各级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做好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违纪案件,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等工作。这些工作是各级纪委承担的主要职能,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往往是“名存实亡”,在乡镇,乡镇纪委书记是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同时还分管党建、宣传、信访稳定等工作,这就造成纪委书记由“负责”变成了“分管”,“专职”变成了“兼职”,“本职”工作变成了“副业”。 乡镇纪委委员也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有名无实,乡镇纪委人力明显不足,基本没有人专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而乡镇纪委处于党的纪律检查组织的最基层,是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及时贯彻落实的有力推动者,乡镇纪检干部与老百姓朝夕相处,最先了解群众的诉求,群众的直接利益最需要他们来维护,任务繁多,责任重大。因此,各级纪委必须尽快调整角色定位,聚焦到自己的主责主业上来,从配合党委政府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党委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的执纪监督上来,通过谈话提醒、监察建议、责任追究、查办案件等有效形式,不断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转方式要科学履职,解决“怎么干”的问题。纪检监察职能不断深刻转变,必然需要工作方式方法与其相适应。要紧紧围绕基层群众的诉求、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来推进工作方式的转变,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督促有关责任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上,不再介入监督对象的具体监管行为。要注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案拖成大案。要针对近几年基层案件主要集中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加大对基层党员干部“四风”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防微杜渐,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转作风就是要求真务实,解决“干得好”的问题。打铁还需本身硬,正人先正己。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本身就是监督别人的干部,自己一定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切实增强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要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成为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倡廉工作岗位上,并不意味着就对腐败有天然的“免疫力”,更不意味着可以拥有游离于监督之外的特权。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有过硬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如果纪检监察干部都不能严格执行党的纪律,那又如何去监督、教育他人。在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十分严峻的新形势下,做到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并不是一件易事,纪检监察干部只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带头纠“四风”,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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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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