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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提高群众对经侦工作满意度

詹杨

2014年07月18日15:3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是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经侦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职能。经侦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也是衡量和检验经侦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党的十八大提出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党中央部署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的大背景下,公安机关如何结合群众需求与时代发展需要,探索总结新形势下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成为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我区经侦大队自成立以来,依法履行职责,突出打击主业,通过专项打击行动,侦破了一大批大要案件,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经侦工作得到了越来越多群众的认同和支持。近年来,受国内国际经济环境等因素的综合影响,经济犯罪形势越来越严峻复杂,犯罪手段不断翻新,侵害领域不断扩大,社会危害不断加深,人民群众对经侦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何满足群众对经侦部门的新需求,提升群众对经侦工作的满意度,已刻不容缓地摆在每位经侦民警的面前,当前经侦工作中有很多需要加强和改进之处。

一、提升群众满意度,经侦部门要加大打击民生领域的案件。

近年以来,民生案件的办理一直是我大队工作的重中之重。“冬季突出治安问题区域性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大队把工作矛头重点指向群众反映强烈、危害群众健康、容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民生领域案件,高压严打,全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1、要重视侦破侵害群众利益的“小案”。近年来,经济犯罪大要案件不断增多,特别是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的金融证券、涉税领域经济犯罪大要案频发,经侦部门把有限的警力、精力集中在涉案金额巨大、上级挂牌督办、领导批办交办的大要案上,而对那些涉案金额小、社会影响面小、工作量大且办案成本高的“小案”,相比大案要案,警力、精力方面投入较少,破案率偏低,其中不乏直接侵害群众个人和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案件。当前,经侦部门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坚持既要破大案也要管小案,下决心腾出人手和精力,扎扎实实地多办一些小案,持续加大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多发性、一般性经济犯罪案件;对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的本地突出经济犯罪类型,经侦部门要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的原则,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各类“快、准、狠”的集中打击整治行动,积极回应群众对经侦部门的期待,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要重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今年来,以众多不特定群众为侵害对象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已成为当前经济犯罪的一个突出动向。我区已出现多起不法分子利用群众投资需求,编造各种名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大肆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骗取群众资金,动辄涉及数百人的受害群体,直接产生不和谐因素,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此类犯罪不但持续时间长,隐蔽性强,涉及范围广,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多,而且手法多样,极具欺骗性,直接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极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经侦部门要把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作为打击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提高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主动发现和主动进攻能力,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积极稳妥地做好案件善后处置和维稳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要尽最大努力挽回群众经济损失。经济犯罪案件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往往迅速转移赃款或携款潜逃,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如果对在逃犯罪嫌疑人不能及时抓获、对群众的经济损失不能有效挽回,则很容易形成“半拉子”案件,群众肯定不满意。因此,经侦部门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在强化侦查破案的同时,必须把追逃追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将其作为提高打击效能和办案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来考核,坚决做到破案与追赃并重、追逃与追赃同步,尽最大努力为受害企业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针对当前经侦工作中追赃难的问题,经侦部门要开动脑筋,因案施策,不仅要加大追赃工作力度,更要讲求追赃工作策略,综合运用各种专门手段,想方设法地追缴赃款赃物。对于确实难以追回经济损失的案件,经办民警要加强案件回访,及时向受害群众解释说明情况,力争取得群众的理解。

二、提升群众满意度,经侦部门要坚持执法规范化与人性化并重。

执法办案是经侦部门的主业,群众对经侦工作满意不满意,民警的执法行为和办案质量是关键。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公安执法活动监督越来越严,任何一个执法小问题,都可能引发媒体大炒作。因此,大队在执法办案中,要强化“执法质量是经侦工作生命线”的意识,牢固树立严格、公正、规范的执法理念,大力倡导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作风,不断提升经侦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1、要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经侦部门要主动适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完善执法制度,不断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结合当前我区经侦执法办案实际,要重点解决并落实好以下几项制度:一是严格遵照立案审查期限和相关办案期限的规定,坚决避免受而不立、立而不侦、保而不诉,长期挂案、拖案和报案难、立案难的现象;要全面落实网上执法办案全程化和网上执法监督考评日常化,坚持以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不断提升经侦办案效率和执法质量。二是认真落实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议案制度和执法质量层层把关制度,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加强对案件关键执法环节的审查审核工作,确保经侦部门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检验,确保群众在经侦部门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深入推进警务公开和“阳光执法”,努力让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严格落实各种办案回告制度,让群众及时了解案件的办理进度、犯罪嫌疑人是否到案以及涉案财物的追缴情况,避免当事人因不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多方信访、投诉,影响群众满意度的提升。

2、要大力倡导执法人性化理念。一是在执法办案中,既要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尽最大努力挽回群众的经济损失,有效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讲求执法效果,充分考虑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职工就业等因素,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帐户,不轻易对企业法人代表和主要工作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尽最大可能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秩序,确保不引发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二是在打击处理中,对那些主观恶性不大,危害性不大,或虽已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能够积极配合退赃、造成损失后果较轻且认罪态度较好的犯罪嫌疑人和一般参与者,可不适用强制措施的尽量不适用,可适用取保候审措施的尽量采取或及时变更为取保候审措施,尽可能消除嫌疑人的抵触、逆反心理,尽可能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努力实现打击处理与教育挽救相统一,彰显我国新时期“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3、要重视和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经侦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经侦信访工作,解决群众信访问题,是经侦部门落实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密切警民关系的具体体现,是拓展经侦打击服务职能的重要途径。对群众的12345政府热线投诉,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及时妥善、尽职尽责、合理合法地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利益诉求,包括一些“小诉求”,从人民群众关心的小事做起,从具体事办起,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真正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解决群众困难、密切警民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

三、提升群众满意度,经侦部门要主动加强防范宣传与服务工作。

当前经济犯罪案件持续多发,手法诡秘多变,案件潜伏期长,群众辨别能力弱,案发后追逃难、追赃难,群众遭受损失大。提升群众对经侦工作的满意度,需要经侦部门在强化打击破案、提升执法质量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加强对经济犯罪的预警防范,更加注重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从而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和侵害,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经侦部门的新期待。这既是打击犯罪的更高层次,也是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更好体现。

1、要积极做好预警防范工作。经侦部门要树立“主动作为、体现作为”的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通过情报信息研判机制和日常执法办案活动,及时发现本地经济领域出现犯罪的新手法、新特点、新动向,并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向社会公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发布预警提示和风险防范信息。其次,要通过各种途径为社会公众提供防范指导、法律宣传、信息咨询等各项及时有效的服务,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经济犯罪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经济犯罪活动的发生。当前,要重点围绕非法集资、传销等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关注易受侵害的弱势群体,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规避风险。

2、要主动开展上门走访活动。经侦部门要通过深入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主动上门走访相关行政执法、经济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单位,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体察群众情绪,把握社情民意,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所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经侦工作。通过走访,摸排出一批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经济犯罪问题,组织开展相应的打击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通过走访,力所能及地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一批实际困难,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增进与经侦部门的感情。通过走访,帮助公司企业查找在生产经营和风险防控中的隐患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及时堵塞漏洞。

3、要不断增强宣传工作实效。经侦部门要充分认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宣传工作作为展示经侦工作打击成效、经侦民警为民形象、服务经济发展举措的有效载体。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综合运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移动通讯、微博、微信等各种新闻媒体和现代资讯资源,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防范知识、典型案例、先进典型的宣传,及时回应群众、网民关切的话题,接受群众的举报、投诉,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此外,还要积极利用各类宣传日,如“110”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宣传各类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经济犯罪的防范知识,提供零距离服务,增强宣传工作实效,不断增进警民之间的感情,赢得群众对经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作者单位:京口分局经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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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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