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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党的群众路线和正确的政绩观

丁永忠

2014年07月18日15:3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在全党开展的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要求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抓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在此背景下,提出这一重要论述,无疑表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在必然要求。

一、什么是党的群众路线?

党的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创造性地运用到党的全部工作中形成的根本工作路线,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方法论,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一个基本方面,是党的根本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群众路线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的主人,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二是党必须倾听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的要求、集中群众的智慧,形成正确的理论和政策,然后,再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在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的重

要法宝。中国共产党90余年的光辉历史表明: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什么时候群众路线坚持得好,党群关系就密切,党的事业就会顺利推进;反之,党群关系就会受到损害,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民主革命时期发生的“左”、右倾错误,建国后初期特别是文革十年的“左”的错误,无不与没有很好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有关。30多年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就与我们党较好地贯彻了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关联。党在改革开放和长期执政条件下,脱离群众的危险比未执政前大大增加,这也是今天我们党反复强调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原因所在。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应对“四大考验”和化解“四大危险”的有效途径。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党内存在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就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作为我们党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同时还要加强广大群众对于我们党的监督。做到这些,我们党就能应对“四大考验”和化解“四大危险”。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障。一个政党能否夺取政权,巩固执政地位,关键在于能否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认真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可以广泛深入地动员和组织群众,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能够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充分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能够增进对群众的感情,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能够有效掌握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够有机地把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与实现人民利益统一起来,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从这些意义上来说,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障。

二、什么是正确的政绩观?

所谓政绩观,是干部对如何履行职责去追求何种政绩的根本

认识和态度,对干部如何从政、如何施政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包括干部的政绩为谁,树立什么样的政绩和怎样树立政绩的认识,是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在领导干部中的根本体现。

一是正确的政绩观需要体现全面发展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面推进的事业,是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共同进步的事业。所以,判断政绩观正确与否,需要我们摈弃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改善的观念,摈弃重局部轻全局,只从局部利益出发,不从全局考虑问题,甚至为了追求局部利益不惜牺牲全局利益的观念。只有善于在全局上谋发展,注重各方面工作的整体推进,这样的政绩观才是科学的。

二是正确的政绩观需要体现协调发展的要求。协调发展是指经济、社会、自然等各个方面的发展要布局合理、动态平衡,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经济与政治及文化的发展要统筹兼顾、相互促进。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自觉协调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统筹协调好地域、城乡、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差距较大的问题,使发展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互衔接、良性互动,探索走出一条科学发展的轨道。

三是正确的政绩观需要体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要避免重近轻远,只注重多出政绩、快出政绩,对长远发展却缺少统筹规划的误区,改变那种只管建设、不管保护,只顾眼前增长、缺乏长远打算的错误做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注重发展进程的持久性、连续性,保证一代一代永续发展。

四是正确的政绩观需要体现以人为本的要求。真正的政绩是为党和人民辛勤工作的实绩,应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而不是做给上级看的,更不能出于自己的私利。因此,要始终把群众的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指出的:“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说到底就是要忠实实践党的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以正确的政绩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党的十八大之后相隔仅4个月,在2013年4月召开的中央

政治局会议上,就研究部署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是“为民、务实、清廉”,其中“为民”,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核心,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努力创造出人民群众满意,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实绩,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一要坚持为人民群众谋求政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

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本质和灵魂。要牢固树立

为人民谋政绩的价值趋向,始终把群众的呼声作为追求价值的第一动力,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切实关心群众疾苦,实现群众的愿望。要始终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第一考虑,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追求去努力工作,着力解决好关系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尤其是要解决好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急迫、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始终心系群众、为了群众,真正把心思放在事业上,把主要精力放到察民情、连民心、帮民富、解民忧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检验、人民满意的实绩。

二要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创造政绩。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力量源泉。当前,我们面临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事业,这为各级领导干部创造政绩提供了广阔舞台。这个舞台的主角是广大人民群众。我们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改革的内在动力,为全面深化改革贡献智慧和力量。要深入群众、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从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中制定改革措施,通过改革措施的实施推进改革、促进改革的顺利推进。要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依靠群众智慧探索改革新路子,不断把改革引向深入。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善于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团结带领群众积极参与改革,热情支持改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建功立业,奋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辉煌业绩。

三要坚持求真务实干出政绩。求真务实既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衡量领导干部正确政绩观的根本要求。领导干部要干出政绩,就必须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从实际出发,把工作的立足点放在真抓实干上,放在抓落实上,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更好的政绩。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掌握真实可靠的第一手材料,为科学决策提供客观依据。要牢固树立落实就是责任、落实就是水平、落实就是政绩的工作理念,把时间和精力放在研究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上来,不断解决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实绩。

四要坚持由人民群众评价政绩。人民群众是创造政绩的主体,也是政绩的评判者。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有无政绩、有多大政绩,群众看得最清楚;领导干部工作干得好不好、实不实、行不行,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评价领导干部政绩,一定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请基层群众当裁判,让身边群众当评委,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试金石,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评价政绩的最终标准,这样评出来的政绩群众才会信服,才会得到群众的认可。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让群众评价领导干部政绩制度化、规范化,促使领导干部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自觉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工作,努力为人民创造更多更好的政绩。

(作者系京口区委区级机关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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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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