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从武穴市政府办公室获悉,根据该市委常委会研究意见,该市政府办发文形式规定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不得公款消费桶装饮用水。(荆楚网7月16日)
水是人们生活中再普通不过,但却不可或缺的东西,人们因此亲切的称呼水为“生命之源”。而今武穴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明令禁止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款消费桶装饮用水,是因其地方的特殊性所致,其他地方切不可盲目效仿。笔者认为,桶装水不是不能喝,但喝的话要看怎么喝。
据了解,近年来,武穴市少数地方和单位奢靡之风严重,公款消费高价桶装饮用水问题突出,造成“三公”经费的大量浪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武穴市委市政府为遏制这种奢靡浪费的不良现象,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精神落到实处,遂发文制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公款消费桶装饮用水”的规定。可以说这种举措意在倡导节约,响应国家号召的行为,但其中是否有不妥之处呢?
细细看来,武穴市制定这项政策是因个别单位存在“公款消费高价桶装饮用水”的情况,而其制定的“禁止公款消费桶装饮用水”的规定,未免有点疏漏之嫌。笔者认为,“高价”一词,也应写入禁令里。原因很简单,桶装饮用水在一些场合的确不可或缺。若一纸禁令就将桶装水阻于门外,那必定会引起人们的质疑。
近年来,一些地方“四风”问题高烧不退,武穴市响应号召,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精神的举措值得点赞!但其若能在工作上多些细心,多些思考,那工作的开展定能更加顺畅,也不会招来民怨。何乐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