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胜义回访村民蔡西军
这样的路,闫胜义和书记员遇到了很多
闫胜义为村民送法律文书
闫胜义询问蔡西军的泡桐树苗的销售状况
6月20日一大早,兰考县法院东坝头人民法庭副庭长闫胜义和书记员张本巍就从法庭骑着电动自行车出发,到坝头乡的双井村进行回访,途中还要给一户村民送达法律文书。这样的场景,闫胜义已经经历了27年。
27年间,闫胜义审结案件2600余起,全部发改率为零,错案率为零,无一起赴省进京上访案件。27年间,变的是坝头乡等一户户不同的村民,是老旧自行车换成了电动自行车;不变的是闫胜义每天的走街串巷调解群众矛盾,是他对群众工作的热爱和忠实的坚守。
进入兰考法院工作以来,闫胜义从爪营法庭、张君墓法庭、南彰法庭再到坝头法庭,至今已经在基层法庭坚守了27年。这期间,他的多位同事都去了院机关工作,甚至有几位一起工作的同事因受不住法庭艰苦的条件,多次去找院领导要求去院机关工作,他也不是没有离开的机会,1994年5月,兰考县法院成立研究室,院领导想让他到研究室当副主任,闫胜义拒绝了。1998年6月,法院人事调整,领导问他想回机关还是去基层法庭,闫胜义又选择了基层法庭--南彰法庭。2013年,兰考县法院试点新型合议庭,实行双向选择,领导再次考虑到闫胜义,如果愿意,他可以去院民一庭担任副庭长,他依然选择留在基层法庭。
“基层法庭离群众最近,最接地气,待在法庭能更多地直接接触群众,更好地为群众排忧解难,我心里能真正感觉到踏实。”当被问起自己能够一直坚守待在基层法庭的原因时,闫胜义的回答随口即出,能让人真切地感受到这是他发自内心的话语。
曾担任过闫胜义的庭长,已经离开法庭多年的陈志强一提起闫胜义,觉得闫胜义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人,“基层法庭的办案条件远不如院机关,吃饭也都是自己动手,一忙起来有时一天吃一顿饭是很正常的事情,甚至来法庭打官司的当事人看了都不忍心,有的同事呆不了几天就找领导要离开,但闫胜义从来没有抱怨过什么,只要是有群众需要他,他都会把自己豁出去,有时我甚至想,闫胜义到底是不是正常人,我打内心里敬佩他。”
在兰考县人民法院现任院长马中东眼里,闫胜义是“焦裕禄精神”的集中体现,“很多人不愿意去基层,感觉去基层就像‘被发配’,即便去了也不好好干活,派人时都要反复掂量,但闫胜义愿意在基层法庭艰苦的环境下坚守27年,正是因为他的态度,他心里装着百姓。”
在坝头乡村民蔡西军眼里,闫胜义就是个“土包子”,三天两头跑到田间地头或者村民家里调解,一点都没有“官威”。但也正是这样,像蔡西军一样的群众才把闫胜义当做了亲人,使其成为了处理群众纠纷的行家里手。
闫胜义所在法庭附近的一家装饰板厂因工人受伤产生纠纷,刚刚下班的闫胜义知道后,闫胜义就一路小跑着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坚持调解了4个小时,最终促双方握手言和,在极力婉拒厂长留吃午餐之后,他买了两袋方便面当作了自己的午餐。
李某和王某是一对让人值得同情的夫妻,李某因小时候一场意外的病变造成残疾,王某因家里穷,自己又是那种憨厚老实人,加上嘴笨,三十岁大多才经人介绍与李某结婚,婚后也生育了一儿一女,也算是尽人所愿,一次吵架,王某动手打了李某,李某的父亲觉得女儿因病致残已经够可怜,如今又遭王某打骂,非要求两人离婚不可,闫胜义了解情况后,多次去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王某嘴笨,不知道如何向李某认错,闫胜义就教他如何去做,并把要说的话写在纸上让王某去记,最终促双方和好如初,李某向法庭撤回起诉。
常某和雷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经过闫胜义好几次的调解,双方当成了一致协议,可常某在到了协议约定的期限不能完全履行协议,雷某一家人很是恼火,非要申请执行,对此闫胜义完全可以不去过问,为了双方不伤和气,又能最大程度维护双方权益,闫胜义又不厌其烦地做起双方的思想工作来,经过与双方十余次的电话沟通,双方最后都同意缓几天履行,最终此事得以圆满解决,既没伤到作为同村人的双方和气,又达到了和谐共赢。
“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大都是家庭、村民之间家长里短的民事纠纷,和那些有着大是大非的重大纠纷相比,在一般法官的眼里都是一些小事,但对于我来说,这都是大得不能再大的大事。因为普通老百姓可能一辈子都不和法院打交道,即使打交道,也可能一辈子就这一次。”闫胜义说。(智泓 付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