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网友:
尊敬的领导,您好,感谢百忙中看信息,我反映的问题如下:我的孩子马上就要上小学了,可是出生日期是9月1日,按照教育局的回复说,入学年龄是8月31日前,这个条款很不合理,难道隔一天就要让孩子比同龄人晚上一年学吗?请领导关注这个民生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芜湖市委督查室
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高登榜留言,反映学生入学年龄问题。市委负责同志要求市教育局研究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各地要宣传《义务教育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有关儿童年满六周岁方可入学的年龄规定,引导家长从儿童长远发展着眼,理性确定儿童入学时间。针对少部分不足龄孩子家长的入学要求,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在有剩余学位、家长需求有可能满足的情况下,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接收,并建立电子学籍;对确实没有条件接收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家长的具体要求要耐心解释和说服,取得家长的理解。
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以县(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小学是否能接收不足龄儿童入学及具体时限由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建议你向实际居住地教育主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