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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俊萍:调处矛盾件件有回复

2014年06月18日18:2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石龙社保分局于2012年4月成立了4个工作小组,叶俊萍担任其中的社会保险关系调处小组的副组长。自小组成立至今,接到群众矛盾纠纷的来信来访来电案件共566宗,每一宗都离不开叶俊萍同志的耐心调处。在处理各项矛盾纠纷时,她坚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她还自创了“六心”工作要求:接待来访要热心,听取反映要诚心,了解情况要细心,说明解释要耐心,排忧解难要真心,处理问题不偏心。

助工伤清洁工及时出院

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刘某往垃圾中转站倒垃圾过程中被一辆货车撞伤,导致颅脑受伤。由于伤势严重,伤者一直在医院ICU治疗,伤情渐趋稳定后转入普通病房。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医院建议其办理出院手续,并进入工伤康复阶段。但伤者在住院期间产生了大笔的医疗费用共计37.14万元,无经济条件自费出院,医院为此暂时限制其出院。伤者的女儿向石龙社保分局申请由第三人侵权造成伤病的工伤医疗费的社保基金先行支付。

叶俊萍接到案件后,加班加点了解案件情况,详细分析案情后发现伤者申请工伤医疗先行支付尚有条件未满足。

为此,她迅速召集关系调处小组全体成员讨论拟定调处方案。她提出目前案件处理的两个重点: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和协助伤者家属准备其对第三方的相关民事诉讼和法院执行资料,另一方面向市局医疗工伤待遇科领导请示能否获得特殊条件下的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审批,以帮助刘某解决出院康复的问题,避免延误治疗。

经过叶俊萍沟通,市社保局同意按照社保政策相关规定由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刘某的相关医疗费用。

化解伤残员工轻生念头

某塑胶五金厂员工何某,因工受伤左手臂中远段被碎料机压碎后,停工留薪治疗约2年,期间多次进行工伤康复治疗,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五级伤残,按社保规定评残后应结束治疗,但伤者因残段胀、麻、痛并有内固定,要求申请评残后继续治疗。与此同时,单位对何某长时间停工留薪治疗且工伤康复效果甚微表示十分不满,认为何某是故意申请继续治疗而不上班的,坚持要何某回单位上岗工作,否则,既不支付基本工资也不给予伤残津贴,双方因此产生了激烈的矛盾。何某曾经到多个部门寻求帮助未果,感觉孤立无援并产生了轻生念头。

最后,何某到石龙社保分局窗口咨询,并寻求帮忙。叶俊萍与同事一行到何某的用人单位召开协调会议,向单位老板明确目前对何某继续治疗的审核是依法的,在劳动关系依然保留情况下,无论其是否接受治疗,应继续发放伤残津贴。但该单位当场不太接受,还是坚持不发放任何待遇给何某。

此次协调会后的几天内,叶俊萍几乎每天至少联系何某一次,除了跟进案件情况,更重要的是安抚平复他轻生的情绪。也多次与该单位沟通,向单位老板解释相关社保政策,并结合劳动法、相关法律问题等多方面做工作,在她的努力下,单位和何某的矛盾相对缓和了下来。

此时,她又主动组织了何某、单位代表及律师到市社保局再次召开协调会议。社保部门认为,伤者眼下急需处理两个问题:其一,伤者认为治疗效果甚微,工伤科科长建议其转入工伤康复阶段,以康复手段进行阶段治疗,若产生效果仍不理想,应终结工伤治疗;其二,在伤者主观认为自己不能胜任单位安排的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要支付其伤残津贴。

单位在明确了社保的态度后,表示会积极处理此个案。经过她多方努力,最后何某和单位协商成功,何某得到单位的合理赔偿,历时近3年的案件终于得以成功调处。

(东莞市党建云平台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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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权娟、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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