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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学习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06月13日13:2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山东省日照市网友:

近来组织上开展了群众路线学习活动,从一开始的被动接受学习,到学习内容的展开,的确学习领会了很多知识,收获很大。对党的理论、国情、政策都有了更深的理解。从一名对党的知识匮乏到全面了解、感受到党的本质、精神,也从中体会到了一名党员和普通群众的区别,要先学习透彻、高要求自己,然后才能更好地面对群众,面对工作。

通过对党章和党的政策的学习,感觉到了党的优越性、全面性、先进性。面对现实来说不足之处呢应该是思想意识学习上放松了,党员尤其领导干部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监督没跟上。也就是本次群众路线学习实践教育活动的意义所在,非常及时,非常重要,非常必要。通过学习,让人民群众尤其是从党内开始提高了对国家和党的信任与期望,目前正在学习过程,或许最终会与党的要求有一定距离,但每名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思想以上上的提升、升华都是有的,最终效果应该会很显著。

在学习中也发现细节中一些小的不足,如全体党员不分领导和普通党员在一个思想层次上一起学习,效率和方式会有不足,如果领导干部、支部成员先行一步对理论政策先熟悉、学透、全面领会精神,然后再和普通党员们共同深入学习交流,效果会更好。也就是作为学习重点对象的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没有突出出来。

还有个场景,一群人在会议室里,三五人照本宣科在念书本文件,其他人或在抄其他的东西或在旁听或在想自己的事情,听久了甚至会打瞌睡,这样的学习效果不佳,有点流于形式。应该珍惜宝贵的学习时间,组织者应通过更好地学习方法方式,做到更好地学习效果。细节虽小,却能反映出很多东西。

还有就是全体党员一起严格按计划学习,看似重视,其实是为了完成学习计划而学习的形式主义,偏离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基层工作繁忙,如果为了学习影响放弃了正常的业务工作,也不足取。应该合理安排时间、方式、分组负责等。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民网网友,您好:

您向杨军书记反映的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心得和建议”的留言我们已收悉。按照杨书记批示,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向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交办,并将办理情况报市分管领导审核。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关注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问题

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突出领导带头、突出分类指导”。按照上级要求,“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要安排专门时间集中学习,先学一步、多学一些、学深一层。”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是这次活动的一个重要特点。在学习教育过程中,市县四大班子分别制订了实施方案,积极带头组织学习,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市县直部门单位因为人员相对较少,为集中精力,提高效率,一些部门单位采取了领导干部和其他党员一起学习的方式,领导班子也较好地发挥了带头学习示范引导作用。下步,我们将督导各部门单位进一步突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在学习方式、组织形式、学习纪律等方面严格要求,在先学、深学、多学上下功夫,特别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建设实际,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关于提高学习效果的问题

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要坚持原汁原味、原原本本,集体学习、相互交流,系统研读、理论提升,并采取适当方式检验学习效果”。“要静下心来原原本本读原著、学原文,已经通读的可选择重点篇目深入研读。”同时,还要求“党支部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活动中,我们积极指导各部门单位通过集体学习、专家授课、交流研讨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同时运用新建的本色精神教育基地抓好学习教育,运用报告、图片、专题片、学习先辈先进人物等鲜活生动方式,加强党性教育。各区县也采取了多种形式的学习。下步,我们将通过先进典型现身说法、案例教育、现场教学、交流讨论等喜闻乐见的方式,运用形象直观、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辅导,让党员干部听得懂、记得住、做得好,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活化学习形式、提升学习成效。

三、关于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方式的问题

对学习的时间和学习的方式,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的通知》,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全市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中,都明确要求“要把集中学习和其他学习形式结合起来,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分批组织集中学习,不能以学习为由影响群众正常办事。”同时,要求“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学习内容要少而精,主要是掌握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观点和中央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学习方式要灵活多样、简便易行,注重采取典型宣讲、案例教育、身边人讲身边事等方式组织学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注意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组织学习”。对流动党员可通过开放式党课、寄送学习资料等开展学习。对离退休党员和年老体弱党员可送学上门。

下步,我们将继续督导各区县各部门单位采取更加合理的学习方式,统筹学习实践,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统筹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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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权娟、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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