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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强统筹、聚合力、促发展”办好群众关注事

2014年05月09日09:2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大理州把“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推进美丽幸福新大理建设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实践。从整洁环境、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着手,强统筹,聚合力,促发展,积极办好群众的事,营造干净卫生、整洁有序、优美文明的城乡人居环境。

州级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州四班子领导身体力行,带头深入大理市下兑村、龙龛村、才村、刘官厂村带头劳动,与村民一起清理垃圾,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群众的期盼和需求,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制,加强检查考核。把“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纳入各县市整体工作中来考核,州级领导亲自抓落实,采取明察暗访、“一杆子”插到底的方式开展检查抽查,做到每个季度检查抽查一次、通报一次,把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落实县乡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县乡及挂钩帮扶部门责任,整合政研室、环保、卫生、住建、教育、林业、水务、工青妇等部门职能,明确工作职责,自上而下,形成协同推进工作的格局,强化对“三清洁”活动的督查指导,细化了责任落实,把群众对生活环境的满意度和对干部作风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确保整治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党员干部服务引领。全州党员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好群众引领工作,让群众在思想上认同,在行动上跟从。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城乡环境卫生问题。一是党员干部做好群众服务工作,在工作上得到群众支持。主体责任制、挂钩责任制和“门前三包”责任制为载体,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全面开展“三清洁”活动,着力解决“垃圾脏污难处理、村容村貌不美观、群众生活不卫生”的问题,让农民群众享受到文明、健康、幸福的生活,赢得群众对活动的支持。二是积极支持挂钩点的整治活动,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加强对挂钩负责区及辖区居民、村民的宣传引导和教育管理,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使广大群众由“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把党员干部的“独角戏”变为群众的“大舞台”。三是及时整合资源为群众做实事。打造一批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做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管理工作,使其履行好“环境卫生清洁员”的职责;重点做好环保法规宣传普及、环境卫生日常监测和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开展好卫生知识普及和除“四害”等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抓实田园和林地、林区、水源地、湖泊河道、沟渠水库、交通沿线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抓好城乡绿化,开展好各类志愿者活动。

广大群众认同参与。“三清洁”活动的开展,得到群众的认同,党员干部先行深入基层“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引领活动形成全体人民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广大群众逐步形成 “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劳动成果自己享”的理念,认同“三清洁”活动的常态化开展,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近两个月的集中整治,重点区域得到有效治理,城乡环境卫生明显改善,集镇、集市更加有序卫生,村庄周边环境变得整洁干净,河道、沟渠长年堆积的垃圾得到了全面清理,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

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大理州因地制宜,打造亮点,将整治工作坚持不懈抓下去,确保实现制度化、常态化。一是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各部门每年安排工作经费和专项资金,整合扶贫开发、农村危房、中心各镇建设、生态建设等项目资金,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环境卫生整治,为“三清洁”活动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在实践中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各挂钩单位帮助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制定村庄管理、公共设施使用、卫生保洁等长效机制,使环境卫生整治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各县市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支持,把活动与统筹城乡发展、扶贫开发、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各具特色又符合农村实际的活动方式,不搞硬性要求和“一刀切”,以集贸市场、主要河道、大村大组、农户庭院等为重点,进行集中整治,使乡村环境卫生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改观。三是把“三清洁”活动常态化。在认真做好日常环境卫生工作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每年元旦、春节、民族节、国庆、州庆等重要节假日和汛期来临前一周内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健全机制,常抓不懈,按照“县统筹、镇组织、村管理、村民参与”的原则,采取群众自筹和财政以奖代补的方式,切实解决村庄环境卫生问题。

(云南大理党建云平台供稿 杨斌 李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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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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