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文 藏文 维文 哈文 朝文
      手机官网
    
站内搜索:

主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群众路线网

江苏徐州:出台婚丧嫁娶规定 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2014年05月06日08:0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徐州市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通过婚丧宴请借机敛财、拉拢关系、编织人情网、搞利益小圈子等陈规陋俗,制定出台《徐州市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嫁娶等事项的暂行规定》,严格规范县处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项,坚决防止大操大办,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促进党风、政风和民风进一步好转。

“六不准”令行禁止。明确要求县处级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项中要带头移风易俗,做到“六不准”,即不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婚礼宴请对象控制在亲戚、朋友内,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倡导从简用餐;不准采取分时、分场、化整为零的方式多轮办理;不准用公款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不准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钱物;不准动用公务用车和其他公共设施设备操办婚丧嫁娶等事项;不准进行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两报告”跟踪督管。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项中,县处级领导干部要及时进行书面报告,填写《徐州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事项报告表》,说明办理事由、时间、地点、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作出承诺。操办喜庆事项提前15天报告,操办殡丧事项在事后15日报告。《报告表》经各地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由各地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备案。各地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填写的《报告表》报市纪委审核备案。县处级领导干部不得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以及隐瞒不报。

“三落实”严肃问责。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对本地本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事项不报告、不制止、不查处或者袒护、纵容违规操办者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落实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告内容要及时指出,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事先教育提醒,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落实纪律处理,对违反规定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及礼品,一律收缴。

(江苏省徐州市党建云平台供稿)

分享到:
(责编:高巍、权娟)

中央精神

理论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