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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嘉禾县:“一单两制”落实党组织书记工作责任

2014年05月05日10:0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为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领导责任,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嘉禾县盯紧“一把手”,落实“责任田”,规范实行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党组织书记点评制、党组织书记履职旬报制“一单两制”制度,聚焦主题不散光、有序推进不空档,确保了活动开展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县委把各级党组织书记列为活动开展的第一责任人,明晰职责,规范内容。一是明确责任对象。将县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县直机关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农村(社区)和非公党支部书记定为活动开展责任主体对象,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领导责任。二是明确工作职责。以清单形式直接明了列出各级党组织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各个环节的各项工作任务,使责任主体对象清楚自己在什么时间、什么环节必须做好哪些工作、工作重点在哪里、工作要求有什么,确保整个活动能有序开展,整体推进。三是明确考核要求。将党组织书记履行学教活动情况纳入干部日常管理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党组织书记参与活动评价和履职纪实评价“双评价”。对履职不到位,导致活动走过场、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评估不过关的,采取会议或文件点名通报批评、上级督导组约谈、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等措施严格问责。各级督导组结合实际,专门编制了《督导工作流程图》,把责任主体对象的工作职责分解细化为五大流程、39项具体指标,全方位、全过程进行督导,确保责任主体对象工作到位到人到项。

党组织书记点评制度确保聚焦主题不散光。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聚焦“四风”问题,开展领导点评。一是确定点评对象。县委将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726个党组织和15364名党员全部作为点评对象,接受上级和本级党组织书记的工作点评。领导点评按照工作层级分级进行,各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列为重点点评对象。二是确定点评内容。始终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聚焦“四风”问题,结合单位和个人工作职责,紧扣活动规定动作,突出单位自选动作,明确不同环节的点评内容,实事求是地点评各级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活动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思想作风的变化、努力的方向和措施。三是确定点评方式。点评主要以现场点评和阶段点评为主,建立点评台帐。现场点评,以活动促进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例会为载体进行点评;阶段点评,在教育实践活动每一大环节工作基本完成时,单位召开专题通报会进行小结、通报,由党组织书记自上而下进行全面点评。同时,各点评单位以《领导点评登记表》的形式,将点评内容、点评意见、整改事项和整改结果记录存档,建立点评台帐,并实行整改台帐销号制,确保点评点到点子上,评到心坎里,改到实处中。

党组织书记履职旬报制度确保有序推进不空档。实行每旬一小结一提示,每阶段一总结一通报,压茬推进活动开展。一是严格旬报时间。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由党组织书记每月5、15、25日将本单位前一旬工作情况逐级上报上级活动办和督导组。县活动办及时整理旬工作小结报市委督导组、市活动办和县领导小组,并及时对接省市督导组,发出本旬工作提示卡,督导组及时提示所督导单位开展有关工作。二是严格旬报内容。旬报内容主要包含本单位工作进度、取得的实效、存在的问题和下旬工作安排,党组织书记参与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本级本单位的特色亮点工作。三是严格旬报要求。旬报以表格清单形式汇总上报,党组织书记履职旬报由督导组组长审核签字把关,留档备查。对不按要求上报的,县委活动办建立台帐,每月通报一次,并作为重点单位进行督导约谈。

(湖南省嘉禾县党建云平台供稿 嘉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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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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