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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困难在押人员“请”得起律师

福建长乐:法律援助进监区

2014年04月18日13:46  来源:检察日报

“文化低、不懂法、家又穷,多想有个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近日,羁押在福建省长乐市看守所的杨某,填写了法律援助申请表后,驻所检察官将帮他圆梦。

该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在监所开展问卷调查,发现超四成犯罪嫌疑人未聘请律师,主因是家里经济困难。没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又恐诉讼权利得不到维护,在押人员表现出悲观、对抗等情绪的增多。

摸清情况后,驻所检察官提出开展法律援助进监区活动,通过发放法律援助申请函等形式,保障在押人员辩护权。这一思路得到该院领导支持。2013年该院共帮助9名在押人员联系了法律援助律师。为了让法律援助常态化,今年4月14日,该院和该市公安局、司法局联合会签《开展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办法》,并在看守所设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将承担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审查转交申请材料等职责,细化了在押人员及其亲属法律援助申请、审核、办理、反馈、救济多项规定。同时,定期为在押人员及其亲属提供法律咨询。

据悉,在看守所设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该省还是首家,这一举措将有效解决部分困难在押人员“请不起律师”的困境。当日,共有6名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杨某说,他很早就离开父母,案发羁押后没有家人过问,法律援助让他感受到法律和公正就在身边。(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国勇 强航 永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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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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