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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劝荣对韶山市检察院教育实践活动提出要求

打造教育实践活动“韶山模式”

2014年03月30日10:08  来源:湖南日报

  近日,韶山市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在韶山召开。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要求,把教育实践活动做出“韶山味”,形成“韶山特色”,努力打造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服务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韶山模式”,并总结出“韶山经验”来。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游劝荣挂点联系韶山市检察院教育实践活动。他说,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树立服务发展的观念,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毛主席的家乡尽快发展起来、老百姓尽快富裕起来。要认真学习毛泽东同志关于党的群众路线的光辉思想,大胆改革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努力探索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新方法。要认真学习毛泽东同志关于司法民主原则的重要思想,根据检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相关体制改革,健全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检务公开,扩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有序参与,更大程度地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游劝荣说,要在保质保量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自选动作”,特别要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机关的法定职责,严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努力让毛主席家乡的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干警队伍思想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无愧于“韶山”这个光荣称号的过硬检察队伍。要强化党的领导的观念,根据当地党委的统一部署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韶山“红色资源”,虚心向韶山人民学习,自觉接受韶山人民监督。(记者 李勇 通讯员 王东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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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源、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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