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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李克强“政府要以百姓之心为心”

倪洋军

2014年03月14日13:3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3月13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在回答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国际在线网记者关于社会保障问题时,李克强说,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民生问题,应该是政府工作的重点。今年要着重继续做三件事,就是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将心比心啊,政府工作人员应该以百姓之心为心。所以前不久我们出台了新的社会救助管理办法,就是要让这些特殊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后的中外记者见面会的开场白中,李克强总理曾强调指出,我们将忠诚于宪法,忠实于人民,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把努力实现人民对未来生活的期盼作为神圣使命,以对法律敬畏、对人民敬重、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政府,去造福全体人民,建设强盛国家。履职一年来,以李克强为总理的中央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始终践行“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恪守“行大道,民为本,利天下”的施政理念,务实为民,顺应了民意,赢得了民心。

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站在人民的立场想问题、办事情。正如李克强总理所强调的“政府工作人员应该以百姓之心为心”,这既是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总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公仆情怀的真情流露,更是对各级各地党委政府、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

“以百姓之心为心”,是党性之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执政理念。从这一点上来说,党性和人民性,在本质上是一致的、统一的。作为党和政府工作人员,对党负责,也就是对人民负责;对人民负责,也就是对党负责。因此,李克强总理强调“政府工作人员要以百姓之心为心”,是对党性要求的全面把握,也是要求每一位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始终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来坚守党性之本。

“以百姓之心为心”,是政府之责。李克强总理在去年全国“两会”后的记者见面会上说过,我们衷心感谢人民代表的信任,从担任新职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深感这是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是重大责任。这个重大责任,就是要去造福全国人民、建设强盛国家。而要担负起这个责任,必须有一颗为民之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否则,政府工作人员的心中没装着人民,不能以百姓之心为心,便会在为民履职、为民尽责的时候缩水、打折扣,甚至可能走到人民的对立面。当然,“以百姓之心为心”,不是挂在嘴上说的,必须要落实到行动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事事时时替人民着想,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不敷衍、不糊弄、不推诿,目光向下,延伸服务的触角,多做打基础、利长远之事,少做表面文章。

“以百姓之心为心”,是民生之福。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事业取得成功的宝贵经验,更是老百姓过上幸福生活的根本保证。党员干部、政府工作人员,是由人民选择的,就必须代表人民说话,始终“以百姓之心为心”,这也是民生之福。“以百姓之心为心”,便会在制订政策、推进改革等工作中,始终突出民生优先、民本至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向改革要红利,让人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李克强总理所作的首份政府工作报告以及本次中外记者见面会,也凸显和见证了总理的为民情怀。我们有理由相信,有着“以百姓之心为心”的负责任的党和政府,随着一项项掷地有声的改革措施的落实和落地,人民将更幸福。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民为邦本 本固邦宁。得民心者,得天下。民心无影又无形,却是人间定盘星。只要各级各地党委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能“以百姓之心为心”,就一定能汇聚起正能量、提振起精气神,共同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早日变成美好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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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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