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生贤强调,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聚焦中心工作,严明党的纪律,深化正风肃纪,持续反对“四风”,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水平
2月13日,环境保护部在京召开2014年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周生贤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聚焦中心工作,严明党的纪律,深化正风肃纪,持续反对“四风”,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水平。
周生贤部长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旗帜鲜明反对腐败,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以坚决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强化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约束、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腐败案件,让全党全国全社会切身感受到作风在抓、腐败在查、风气在变,树立了党的权威、赢得了群众信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全面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深刻阐述事关党的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反腐决心更大、治吏措施更严、笼子扎得更牢、作风要求更细、纪律约束更紧、责任划分更明,对于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国环保系统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中体现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注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内涵,切实提高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
周生贤部长回顾总结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他说,2013年,各级环保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实际,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认真落实。部党组广泛征求全国环保系统意见,出台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各级环保部门层层制定细化措施,严格执行住房、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方面规定,严格控制差旅、会议等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规模和会议活动,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下基层轻车简从。2013年,清理庆典、研讨会、论坛20余个,发文指标、会议计划、活动计划、因公出国(境)人次同比减少34%、34%、54%和18.9%,公车配备减少45.7%。二是首批教育实践活动收到显著成效。部党组深入查找班子在“四风”方面存在的17个突出问题,提出了8个方面37条整改措施,召开了高质量民主生活会,得到中央督导组充分肯定,广大干部职工满意。开展了“群众路线?反对四风?环保工作”大调查、“坚持群众路线?转变管理方式?推进环保转型”大讨论,深入开展了“文山会海、检查评比过多”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大气十条》专项督查,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思想认识,破除了一批影响和制约环保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三是环境执法不正之风整治力度不断加大。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华北地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和环境监察专项执法检查,累计抽查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6327份,发现问题5531个,纠正4290个;抽查行政处罚调查取证案卷2708份,发现问题2661个,纠正1522个;抽查排污费核定征收档案5032件,发现问题1672个,纠正了一批环境监察不规范和不正之风问题,推动了地方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四是惩防体系建设持续得到加强。组织编写《环保系统党员干部警示录》,开展“一把手抓廉政”访谈和“学党章、守纪律、作表率”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征集出版廉政漫画、格言、短信集。完善廉政谈话、厉行节约、信息公开等制度,下放25项环评审批权限。抽查梳理权力事项、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周生贤部长说,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在环保领域反腐倡廉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环境执法监管还不适应环境保护形势的发展,环保部门失职渎职风险越来越高;二是环保队伍素质还不适应环保肩负任务的需要,环保部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三是个别干部作风还不适应中央作风建设的要求,环保部门顶风违纪问题仍有出现,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周生贤部长说,2014年是全党全国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关重要。全国环保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努力做到聚焦中心任务,服务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严明党的纪律,确保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统一;深化正风肃纪,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持续反对“四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水平。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一要加强组织纪律约束,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特别强调严明政治纪律,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严明组织纪律,引导党员干部想问题、搞研究、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党内组织生活等制度,坚决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措施不力、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等制度,以及长期不参加党组织活动、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必须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二要严查行业不正之风,确保群众环境权益得到有力维护。继续开展环境监察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整治环境监察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固废领域审批管理情况专项检查,下大力解决突出问题;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质量专项检查,纠正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规干扰监测数据等问题;开展重大环保科研专项课题、重大环保工程等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整治“跑部钱进”、骗取资金、资金浪费等问题;巩固环评审批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保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推动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改制。强化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大气十条》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强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努力创造天蓝、地绿、水净的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三要巩固教育实践成果,确保环保行风政风建设持续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群众路线作为政治素养来秉持、把八项规定作为廉政底线来坚守、把反对“四风”作为行为规范来约束、把服务群众作为职业操守来践行,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认真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重点抓好“三公”经费、会议费等预算管理和“小金库”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要按照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事项、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扎实推进制度建设,树立廉洁奉公、纪律严明、务实高效的环保队伍形象。
四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清正廉洁。进一步深化风险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着力改进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认真落实行政公务人员在企事业单位兼职任职的规定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有针对性开展个人事项报告情况抽查核实工作。整治环保公职人员通过参加环保业务评审、验收等工作,违规收取评审费、咨询费、专家费,变相收受礼金的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禁止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行为。
五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确保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规范运行。认真制定相关配套制度,着力加强以“四常四戒四珍惜”为主题的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简化规范审批流程,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布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电子网络平台,置于阳光之下,杜绝人为干预和暗箱操作;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对重要部门和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定期交流轮岗;进一步推进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加强党内监督、党外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使权力运行始终处于监督之中;严肃查办贪污贿赂、买官卖官、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
六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各级环保部门党组(党委)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点任务要亲自督办。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专职负责人,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定期述职、述廉等制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真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依靠群众广泛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会议由环境保护部驻部纪检组组长周英主持。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吴晓青、周建、李干杰、翟青,党组成员何捷出席会议。
环境保护部机关各部门和在京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部机关全体干部和在京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党务干部等在环境保护部机关主会场参加了会议。京外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班子成员,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厅(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班子成员等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